尊敬的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
根据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与国家开发银行借款合同约定,已经完成学业离开校园还未还清助学贷款本金的学生,到了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时间。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将按合同约定执行130%的罚息,同时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违约记录将被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请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偿还义务。还款步骤如下:
一、查询应还本息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登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http://www.csls.cdb.com.cn)或与宁陕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查询应还本息金额。
二、还款方式
还款采用支付宝为主,pos机刷卡为辅两种方式。
1.熟悉支付宝操作流程的学生,自己将足额资金充值到个人办理贷款的支付宝账户,并告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QQ1437329607咨询)。
2.不熟悉支付宝操作流程的学生,持银行卡到县政务服务中心24号窗口刷卡还款。pos机只能刷借记卡(即无透支功能的银行卡),不能刷信用卡,如无银行卡可持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后再来大厅还款。
三、还款时间
年度清息2018年11月1日——12月15日
四、查看还款信息
借款人于12月31日后,可登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本人还款资金扣收是否成功。若未成功扣收,请及时联系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老师 高老师
电 话:0915-8299808 0915-6826515
宁陕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