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向公众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存放于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供公众查阅,并在宁陕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ingshan.gov.cn/)、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iquan.gov.cn/)发布了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安康市石泉县杨柳路北口 邮编:725200
联系人:文义龙 联系电话:0915-631149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9日,共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