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宁公交函〔2020〕27号 签发人:邓祖恒
政协宁陕县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答复函
孙启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机动车、电动车安全文明驾驶意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我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办理。现将我大队在提高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意识、交通违法查处以及电动车管理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向您做一汇报:
一、在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方面,采取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一是以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为抓手,积极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单位、企业、学校、社区、等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教育等活动宣传安全行车知识和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要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提高遵纪守法和安全意识。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网络和手机短信平台,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同时,定期曝光闯红灯、乱停乱放、随意掉头、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并用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三是以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为契机,积极宣传引导行人和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秩序,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示范者,携手共创平安、和谐、幸福、美丽、文明县城。 四是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在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同时,对违法驾驶人及乘车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做到处罚一人,宣传一片,切实提高驾驶人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强化路面管控查处交通违法方面。一是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依法从严查处酒驾、超员超速、无牌无证、违停、逆向行驶、随意变道掉头、行人横穿马路、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有力地震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强化科技手段运用,充分利用交通信号灯有效管控交通流量、优化通行效率,同时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城区道路进行不间断网上巡逻,确保重要时段、重点路段不失控、不漏管,全力为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三是强化秩序整治,大队把警力最大限度地摆在路面,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和密度,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在重点部位实行定人、定岗、定责,指挥疏导车辆、行人,维护交通秩序。四是开展联合执法。积极与城建、路政、运管等多职能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开展打击“黑出租”非法营运;整治“百吨王”严重超载;整顿渣土车抛洒、超速、乱鸣笛,清理“僵尸车”占道专项行动,全面净化城区通行秩序。
三、在电动车管理方面。电动车因操作简便、骑行省力、绿色环保等优点,受到我县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已成为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电动车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由此给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带来了诸多管理上的难题。由于省、市都未出台明确的电动车管理法律性和政策性管理文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管理上无法可依、无法处罚,处于两难境地,电动车在道路通行管理环节上,基本处于漏管失控状态。直到去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要求各地以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为契机,制定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见,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行为,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4月4日,公安部交管局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9]184号),2019年6月24日我省下发了《关于加强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陕公通字〔2019〕38号,对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出了相关要求。2019年9月23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了《关于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的通告》为推动解决电动自行车管理源头性、根本性问题提供了依据和保障。按照上级要求我县从2019年9月24日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10月18日我县第一辆电动自行车号牌正式发放,标志着我县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正式启动。截至目前,我县累计办理电动车登记挂牌1338辆,查处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600余起,电动自行车的源头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继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其次是积极联合工商、质检等部门,对电动车产品从生产、销售到使用开展综合整治,多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减少电动车生产使用各环节的安全隐患;三是依托各种专项整治持续加强对酒后驾驶、逆行、无牌无证、三超一疲劳、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黄永新 联系电话:19991510591
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