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住建局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0-11-09 15:12


类别:A 


宁住建函字(2020)第343号                   签发人:高  山



平兄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完善“210国道”亮化工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汤坪集镇至县城(绿化、亮化、美化工程)项目前期原计划投资1200万,对210国道段宁石交界处15.7公里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由于2019年6月11日,县政府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纪要(第18次)重新明确了项目资金为800万元。因此,取消了宁石交界处至汤坪集镇路段的项目施工,改为汤坪集镇到县城路段。我局于2019年11月开始启动该项目,已完成了汤坪集镇至县城段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其中:共安装路灯186盏,截至目前,路灯已全部安装完成。

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你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局工作,为城乡建设建言献策。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9年10月19日 

联系人:李晓毅                  联系电话:18165053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