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菜单
类别:A
宁住建函字(2020)第346号 签发人:高 山
邓平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汤坪集镇至县城(绿化、亮化、美化工程)项目前期原计划投资1200万,对210国道段宁石交界处15.7公里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由于2019年6月11日,县政府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纪要(第18次)重新明确了项目资金为800万元。因此,取消了宁石交界处至汤坪集镇路段的项目施工,改为汤坪集镇到县城路段。我局于2019年11月开始启动该项目,截至目前,项目已基本完工。
按照县委县政府2019年工作安排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第六号会议纪要》《宁脱发〔2019〕1号关于印发宁陕县脱贫摘帽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今后一律由农业农水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住建局今后不在负责农村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你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局工作,为城乡建设建言献策。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9年10月19日
联系人:李晓毅 联系电话:18165053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