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作者:发改局 来源: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0-10-30 16:30 【打印本页】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3月26日至6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发改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夯实责任,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明确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为整改工作责任领导,对分管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负责,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问题整改主要执行人,结合工作实际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为有力推进整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制定整改方案。县发改局全体干部参加县委巡察反馈会议,并在会后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六方面16项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制定下发《中共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宁发改党组字〔2020〕26号),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夯实整改责任。

(三)推进问题整改。局党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对六方面16项问题和不足逐一落实整改,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不留死角。同时,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推进当前发展改革重点工作相结合,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整改期间,共完善规章制度9项,对2人开展批评教育。

(四)力求整改实效。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通过采取谈心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方法,引导部分同志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并细化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增强巡察工作成效。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牵头作用发挥不够到位。

1.深化改革措施不够有力,部分改革职能事项对接不精准,工作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对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宁改委发〔2020〕1号)文件要求,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深化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改革工作任务的通知》(宁发改字〔2020〕388号),明确了24项深化改革工作任务,细化改革举措,按时征集汇总各部门的《季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计划台账》,补充建立了每个季度的工作台账。局党组后期也将深化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改革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范畴,在局党组会议上对2020年深化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改革工作开展研究部署,党组主要负责人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促进各项改革任务扎实落地。二是召开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专题传达落实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制定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和“五大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细化落实了工作任务。待省市营商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出台后,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我县考核办法。制定印发了宁陕县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任务分工表。由县法院公布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县城中心广场大屏幕滚动播发。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克服人多办公设施少的问题,5月中旬已将粮食股全体干部调配至局机关统一办公,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合理搭配干部,对局机关9个股室进行了人员充实调配,明确了股室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进一步保障了机关高效运转。四是积极与市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对接,修订完善价格认定4项制度《价格调处工作职责》《价格认定工作职责》《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流程》《价格认定案件办理》。2020年对所涉及价格鉴定案件均按时办结,截至目前已办理10件价格认定案件,办结10件,均无行政复议。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内容纳入局党组中心组、支部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了2次专题学习并讨论。配合县司法局普法宣讲团,在全县宣讲《宪法》《环境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配合团县委成立了由西部计划志愿者组成宁陕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服务队,引导他们积极深入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帮困助残、参加“节能减排”等环保志愿服务。先后在上坝河、广货街镇、县城中心广场开展3次绿色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拓展“五乱”问题线索收集渠道,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0915-6826489对外公布,督促各镇及时对辖区内“五乱”问题进行排查,就各镇排查上报的44个秦岭生态环保“五乱”问题进行督办;就省秦岭办反馈的95个疑似图斑问题进行核实,将其中10个问题列入台账进行整治,实行分类交办,由各牵头单位(镇)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整治完成后逐一验收,合格一个,销号一个,确保破坏生态问题及时得到有效处理。三是强化网格信息管理员培训,由县秦岭办牵头,拟定于11月下旬举办全县网格化管理专题培训,并结合培训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进行解读,切实提高网格信息管理员业务水平。四是及时更新网格信息管理员调整信息,加强日常监管,充分运用网格化监管平台等技术手段,对日常签到、信息报送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县秦岭办就各镇第三季度上报的考核结果按20%以上比例开展1次抽查,并将核查结果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各镇,督促各镇每季度对辖区内网格信息管理员开展严格考核,对不能正常履职的及时反馈相关镇调整,严防考核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以争取项目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紧迫感不够强,履行项目综合管理职责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谋划全县重大项目,建设项目库,目前已谋划项目172个,总投资415亿元。二是有序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将根据上级要求,再谋划一批重点项目。三是加强项目管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调整,及时修订了《宁陕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1月30日印发,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审批项目。四是督促相关项目实施单位,梳理近年来中省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对于达到竣工条件的项目尽快组织验收。

整改结果:部分完成,其它正在整改中。

(二)关于“两个责任”抓得不实,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

1.从严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足,监督存在盲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总体工作部署、班子人员变化,及时对局党组班子成员更新调整责任分工,7月6日听取了局党组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1-9月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集体谈话2次,与脱贫攻坚队员集体专项谈话1次,与下属企业职工集体谈话1次,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一般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二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及时开展提醒谈话、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1次,坚决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加强与派驻纪检组日常联系,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以及重要业务工作会议时,及时向派驻纪检组发出邀请函,邀请派员参加或列席,确保讨论事项符合规定。四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由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带队,截止10月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开展机关监督检查9次。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全面、与岗位结合不紧密,财务监管漏洞较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职业道德、党纪法规、警示教育,通过采取多种方法,找全、找准、找实风险点,并提出预防措施,作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做到干部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承诺全覆盖。二是完善财务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3+1”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票据审核标准,对于原物价局违规报销的1610元费用,已于8月11日予以收回(上缴发改单位账户);县粮食购销公司违规报销的1050元费用,已于6月15日予以收回(上缴县粮食购销公司账户)。三是将本县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已纳入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及机关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并组织两次学习交流。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干部已开展三次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 “八条禁令”再学习、再讨论,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和差旅报销标准,组织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对原物价局、原粮食局、县粮食购销公司近年来差旅报销、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等重点方面进行复核,对于违规核销资金已予以收回。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抓班子、带队伍力度欠缺,党内制度执行不够有力。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并随时根据情况更新)。已落实谈心谈话(4人)、干部带薪公休(7人)、健康体检(28人)。二是支部坚持把党员学习教育摆在首要位置,每月组织党员干部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2次以上集中学习,制定并印发《2020年支部学习计划》(宁发改党支字〔2020〕6号)和《2020年“三会一课”工作计划》(宁发改党支字〔2020〕4号),定时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在工作中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落实党员干部承诺践诺、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充分利用“脱贫攻坚大走访、三排查三清零”“庆七一”“主题党日”活动时机,联合城南社区慰问困难老党员,深入所包联的海棠园村开展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践行“三帮三干”责任,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增进干群干群,扎实开展党性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活动,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在海棠园村中坝组种植的甜糯玉米进行管护,让全体党员体会劳动的艰辛,更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实际行动中践行初心、锤炼作风。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党建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和学风不良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支部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不懈抓好党内政治学习,严格执行《2020年支部学习计划》(宁发改党支字〔2020〕6号)文件,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精心组织开展“入党初心是什么、对照先进差什么、立足本职做什么”大讨论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创建模范机关”活动,促使全体党员达到“让县委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和“政治过硬、学习过硬、组织过硬、能力过硬、纪律过硬”的五个过硬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纪律性和战斗力;支部认真执行《2020年“三会一课”工作计划》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支部工作,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积极响应县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的号召,扎实开展“党课开讲啦”和支部“微党课”活动,截至目前支部开展3次党课讲座。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支部把《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方面内容纳入《2020年支部学习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定时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撰写学习笔记,促使党员同志在工作中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激发爱岗敬业的热情,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已于2020年5月28日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拟定方案、开展谈话、征求意见、民主评议。全体党员认真对照检查,大家不讲成绩,只说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开诚布公,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直截了当,做到了批评落地见小,问题见人见事,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对各类监督检查指出问题重视不够,整改有欠账。

1.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排查认领的个别问题未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对“部分项目完工后没有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建成后管理维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影响项目长期稳定发挥预期效益”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经过排查,对于86个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未完成验收问题,及时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加强督促力度,已按照全县整改方案要求在6月底全面完成了整改任务。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度慢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10月26日会同住建局、市监局对县城范围内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促各物业管理收费部门按照市上下发的管理办法,开展物业收费管理,跟踪问效,促使物业收费市场规范,群众满意。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对2016年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再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通过组织召开局干部会议,加强学习,持续抓好整改,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巩固整改成效,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五)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于5月19日、6月4日、6月8日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向各镇反馈涉及往年退耕还林补助遗留款项受益人员花名册,并进行了三次情况核查。经分类整理于6月19日将最终结果反馈各镇,各镇进行再次审核确认,6月22日报我局汇总。目前对核实无误且未更改原受益人的26户(¥32647.70元)和核实后变更原受益人的54户(¥65280.39元),已会同县农商银行,于6月27日支付到农户账户(共计80户,共计¥97928.09元);对失去联系且无法找到其亲属的5户(¥9414.30元)、因丧失行为能力入住敬老院和因死亡且无继承人的15户(¥15809.50元),按照各镇政府反馈意见将无法兑付的20户(共计金额¥25223.30元)资金,已于6月29日上缴县财政局账户。二是加强对粮食购销公司的工作指导与监管,组织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对公司挪用基建专户资金25万元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公司挪用基建专户资金25万元问题属于业务操作问题,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三是将《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纳入干部年度学习计划,已组织分管领导和物价股干部参加本系统组织的专题培训2次,不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及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六)部分脱贫攻坚项目推进较慢、设施管护不到位。

1.贫困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后续管理机制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脱贫攻坚“三排查三清零”工作要求,对经排查存在7个镇26个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不到位问题,分别制定印发整改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督促责任单位加快问题整改进度,目前已按期整改到位。同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指导镇村持续落实好后续管护责任。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部分苏陕扶贫协作项目监督跟进少,带贫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7月15-7月17日我局组织对我县苏陕协作项目进行了检查,建立了的苏陕协作项目台账,适时督导推进项目建设。海棠园养猪场项目30万元于2020年5月22日资金已收回,项目资金已统筹调整使用。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三排查三清零”推进迟缓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全县“三排查三清零”百日冲刺要求,针对县脱贫办反馈的问题清单,扎实推进牵头问题整改,印发了整改责任清单,加大整改力度,确保了整改工作按期完成。持续深入开展驻村联户帮扶工作,帮扶干部每月入户2次以上,鼓励支持引导包帮贫困户发展产业、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代办所有可代办事项、宣传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确保包帮户脱贫不反弹。驻村工作队保持人员不变、力量不减,“五天四夜”在村抓基础建设施、抓产业稳增收、抓民风强堡垒,联合镇村干部每年开展2次以上遍访贫困户活动,对于发现的问题短板及时予以解决,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断提升群众认知度、认可度和满意度。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需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巡察反馈的16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15个、未完成整改1个,还需进一步抓好落实。

关于以争取项目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紧迫感不够强,履行项目综合管理职责有差距的问题。

未完成的原因:因脱贫攻坚任务较重,各项目实施单位工作统筹不够,安排人员不足,未能及时梳理整理相关资料。

推进措施及整改时限: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加快整改。预计2021年3月底前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发改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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