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财政局对政协宁陕县九届五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财政局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1-25 13:14

类别:A

宁财办函〔2020〕45号                   签发人: 杨永杰


对政协宁陕县九届五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复函

彭承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农村环境卫生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县政府牵头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将镇、村环卫费用整合并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自我县开展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以来,各镇也深入开展了环境卫生治理。为了进一步改善乡镇环境卫生,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宁陕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宁政办发〔2016〕74号)、《宁陕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6〕108号),根据办法及实施方案,从2016年起县级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各镇环境治理中所需的环卫工人工资、垃圾清运车以及污水处理厂等费用;同时安排70万元环境治理奖补资金,由卫健局(双创办)根据上年度环卫工作考核结果奖励各镇;安排农村环境治理项目县级配套资金50万元拨付至生态环保宁陕分局;从2019年起安排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费用100万元拨付至住建局,以上四项农村环境卫生经费共计320万元,每年均纳入年初财政预算。

二、关于“加快农村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等项目审批、验收和资金兑付,缓解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经费不足问题。”

2018年,我县从涉农整合及县本级财政资金中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共计4562万元,用于各镇、村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设施、道路亮化、公共厕所、村容村貌整治等项目建设。2019年,从县本级财政资金中安排各镇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205万元。2020年,从抗疫国债资金中安排筒车湾、江口、广货街三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690万元,广货街镇、筒车湾镇生活垃圾矿化处理项目资金500万。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从项目审批、验收和资金兑付各环节提高效能,确保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有效缓解了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项目经费不足问题。

三、关于“在充分考虑地理位置和农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程序积极征收集镇居民和农村群众生活垃圾处理费用。”

全面推行乡村振兴战略,改变农村人居环境,建立健全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十分重要。住建部门也将建议各镇政府充分调研,制定出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培养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进农村环境保护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建设美丽、宜居的宁陕,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对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对以上回复不当之处请您批评指正,我们将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做好财政工作。

宁陕县财政局     

2020年9月24日

县财政局联系人:冉 苗     联系电话:13209153668  

县住建局联系人:易守德     联系电话:15809156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