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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财办函〔2020〕48号 签发人: 杨永杰、郭仁军
对政协宁陕县九届五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复函
阮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文艺精品奖扶资金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文化艺术工作的关心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相关领导高度重视,联合文广局、宣传部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4年3月19日宁陕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确定:同意印发《宁陕县文艺社团组织评星定级以奖代补管理办法》和《宁陕县文艺精品创作奖励扶持办法》。
近年来,县财政拨付宣传部(文联)、文广旅游局、各文艺社团资金150余万元,专项用于各文艺社团评星定级奖补及文艺精品创作奖励等专项补助。
丰富多彩的文艺精品创作,是我县实施“文化兴县”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繁荣我县文化事业的重要途径,依据《宁陕县文艺精品创作奖励扶持办法》,县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后,财政部门将足额保障奖励扶持资金,鼓励更多的文艺精品在舞台上绽放光彩。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宁陕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9日
县财政局联系人 :冉 苗 联系电话:6822329
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郭仁军 联系电话:13700253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