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文化和旅游行业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来源: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发布时间:2020-03-24 16:21

局属各单位、文化经营单位、旅游企业:

根据宁陕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宁陕县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宁交安委办〔2020〕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文化旅游行业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0年3月24日

2020年文化和旅游行业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我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我县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安全、稳定。现根据宁陕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宁陕县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宁交安委办〔2020〕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漏洞短板,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增强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努力创造安全、和谐的文化旅游环境,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成立文旅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主的检查小组,具体负责攻坚行动的日常安排、部署、检查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旅游包车

1、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包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2、检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驾驶技术,及身体状况、思想动态。

3、检查车辆定期检验情况、车辆核载及实载人数、车辆轮胎磨损状况等情况。

4、严格要求旅游包车按规定配发《游客安全乘车须知》,在行程前播放《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

5、督促驾驶员提醒游客在汽车行驶途中系好安全带。

(二)景区道路安全

1、景区道路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安全宣传。

2、景区内高悬地带是否有防护栏、警戒线等进行检查。

四、工作步骤

此次攻坚行动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各旅游景区采取自查,局检查小组集中督查检查、暗访抽查、定期通报等方式推动攻坚行动各项措施落实。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5日至4月20日)。各景区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分领域部署到位。

(二)隐患治理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各景区加大工作力度,全面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局检查组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攻坚行动进行回头看,查找问题短板,进一步强化道路安全防控措施,各景区要对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梳理总结,及时查漏补缺,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健全完善道路安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旅游景区要高度重视此次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我局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实处,确保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监管落实,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我局检查组要不定期深入各景区,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工作漏洞,强化督导整改,确保景区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解决,并加强督导检查。各旅游景区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的督导检查。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旅游景区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攻坚行动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分别于每月20日前将攻坚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6823001(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