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乡农民工初创创业实体场地租赁费、水电费补贴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 zfbmnsxrlzyhshbzj/2020-0165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0-12-11 18:14 | 成文日期: | 2020-12-11 18:14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稳岗就业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强化稳就业举措明确有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安人社发〔2020〕29号)文件精神,经返乡农民工杨洪武等11人自主申报,县创业就业中心审核,拟对杨洪武等11人初创的宁陕县江口回族镇传统家乡味点心糕点加工坊等11家创业项目按政策给予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补贴共计136262.9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1日至12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915-6826028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