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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乡农民工初创创业实体场地租赁费、水电费补贴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zfbmnsxrlzyhshbzj/2020-0165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0-12-11 18:14 成文日期: 2020-12-11 18:14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稳岗就业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强化稳就业举措明确有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安人社发〔2020〕29号)文件精神,经返乡农民工杨洪武等11人自主申报,县创业就业中心审核,拟对杨洪武等11人初创的宁陕县江口回族镇传统家乡味点心糕点加工坊等11家创业项目按政策给予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补贴共计136262.9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1日至12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915-6826028

附:返乡农民工补贴.xlsx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