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0-0070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0-12-16 09:09 | 成文日期: | 2020-12-16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20〕65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函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2021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启动以来,各镇和有关部门能够迅速行动,积极解决征缴中的困难和问题,征缴工作全面推进,截至12月15日,全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缴费人数为61473人,已缴费人数为56821人,缴费进度为92.43%;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应缴费20060人,已缴费18841人,缴费进度为93.92%;边缘户应缴费73人,已全部完成缴费(详见附件)。但全县征缴工作与省市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为全面完成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工作任务
各镇要进一步提高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将任务细化到村、责任落实到人;对还未参保缴费人员要进村入户动员缴纳,要切实解决征缴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任务按时完成。
二、严格时间节点,加快工作推进
按照《全市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易致贫户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进度情况的通报》(安脱贫办函〔2020〕75号)和市县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必须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参保个人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参保缴费。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抢抓最后时间节点,统筹整合力量,加大宣传动员,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征缴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征缴任务。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政府已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纳入各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税务局、县医保局负责对各镇保费征缴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每日通报征缴工作进度。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任务的镇,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在相应考核指标中予以扣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宁陕县2021年城度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进度统计表.xlsx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