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关于2021年1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 zfbmssthjjnsfj/2021-0010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
公开日期: | 2021-01-20 11:39 | 成文日期: | 2021-01-20 11:39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环评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宁陕县鹏博建筑有限公司废沙土渣石块综合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1月20日-2021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话(传真):0915-6823373
通讯地址:宁陕县迎宾大道40号 邮编:7116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2 |
废沙土渣石块综合加工项目 |
宁陕县城关镇华严村华严组窑沟口 |
宁陕县鹏博建筑有限公司 |
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228m2,新设碎石机3台,分筛机2台,制砂机1台,原材料和成品堆场各一处,建设年产6万吨砂子和石子、废沙土石块加工生产线1条。项目劳动定员8人,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220天。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 环保投资26.2万元,占总投资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