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反馈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唐昌金同志信访事项的答复

作者:县人社局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发布时间:2021-01-20 12:07 【打印本页】


唐昌金同志:

关于你反映解决你在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务工工资被拖欠一事的信访件,经县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转至我局,现已收悉。现就你反映的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你反映的信访件事项,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管。由于你务工地在榆林市神木县,欠薪发生地是在神木县,应由神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处理,请你带上欠薪证据到神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投诉,或者直接向欠薪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迎宾大道32号创业就业服务中心5楼

联系电话:0915-6821191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