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巡察组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8月下旬至10月下旬,县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1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思想高度重视,部署落实到位,突出整改效果。
(一)统一思想行动,加强组织保障。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对此次巡察问题整改,及时成立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组建了各个工作专班,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时期重点工作任务,全局上下思想认识到位,协调推进到位,行动落实到位,立行立改到位。
(二)措施任务明确,推进整改有力。局党组根据巡察组反馈的3大类12方面34个具体问题,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议、2次行政会议、1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反馈问题逐项逐条研究、制定制定了84条具体整改措施;按照立行立改和逐项整改的原则,及时制定形成整改方案,对所有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和任务、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强调整改要求。主要领导任责任领导,明确责任股室,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集中3个月时间,加强整改工作督查推动,持续保持冲刺压力,举全局之力,在规定时限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实现清零。
(三)深查实改,巩固成效有保障。局党组坚持巡查整改问题导向,根据研究问题表现形式,举一反三,找准根源,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等长效举措。一是整改过程“严、细、实”。在对具体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基础上,深入查找存在问题根源,进一步总结经验,研究制定长效措施,保证问题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巩固提高有成果。在3个月的集中整改期内,认真研究和总结巡察反馈我局的主要问题、所提的整改建议,先后建立了“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医保经办服务差错登记管理制度”、“党员干部警示提醒、谈心谈话制度”、“党组决策议事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建立班子成员分片联系指导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公文管理和干部考勤管理制度。针对防范基金监管风险、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增强党的建设等方面补齐漏洞短板,巩固了整改工作成效。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落实医疗保障工作部署和改革措施有薄弱环节问题方面
1、对“学习新政策,新精神没有入心入脑”整改情况:
已立行立改。局机关支部2次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和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等相关篇目,每名干部写心得体会1篇,增强了对新政策新精神的学习领悟,提高了思想理论素质;召开领导班子会议2次对《宁陕县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要点》;对《安康市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方案》(草案)深入研讨,对落实我县医保改革工作进一步明确方向举措。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2、 对“部分门诊政策落实有差距方面”(对“两病”专项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
已立行立改:对“两病”专项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截止12月28日,巡察反馈的广货街卫生院、江口卫生院、汤坪卫生院享受“两病”报销、专项备案人次等“两病”政策落实率提高到全县平均水平。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
3、对“各镇卫生院慢特病代办人员未开展系统培训,业务不熟悉,导致群众无法继续享受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问题整改。
已立行立改:在10月31日,组织全县各镇分管领导、县医院、中医院院长及卫生院长和慢特病代办人员召开培训会议1次,会议统一规范了慢病证申办、换领新证工作。每月对各镇慢特病证办理和换证工作情况开展检查指导,确保基层群众办、换证及时便捷。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4、对“部分村不能直接开展门诊报销”问题整改。
已立行立改:接到问题反馈,局长、经办中心主任带队开展专项工作调研,对全县68个行政村开展门诊报销情况实地调查走访,对部分村不能开展门诊报销的现状、原因、对策调研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12月7日呈报县政府研究解决。对我局检查指导医保业务不够经常化问题,建立了局班子成员分工包片检查指导工作机制,落实季度、年度常规检查指导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对“防范风险意识不强问题,医疗机构主动控费机制和防范医保基金亏空制度不健全”问题整改。
已立行立改:一是对县内医疗机构转发了《安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了定点医疗机构控费的钢性指标任务。
二是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履行医保控费主体责任,将控费指标纳入定点协议管理主要内容,并进行考核管理,指导县医院、中医院建立完善了医保控费约束机制。
三是严格执行医保基金监管制度,综合运用政策宣传、协议管理、内控稽核、打击欺诈骗保手段,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报销业务稽核,全年核减县内医疗机构不合理支出115567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对“未严格执行规范性要求报销医保基金(职工在定点药店门诊慢病用药报销无处方)”问题的整改
已立行立改:一是对门诊慢病报销的定点药店落实严格监管检查,提高每季度对定点药店例行检查工作质量,全年组织检查4次,组织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检查1次,规范门诊慢病报销业务程序,提高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质量。
二是完善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内容,规范定点药店门诊慢病报销报账流程,根据协议规范,从2021年开始提高对定点药店慢病用药处方的抽检审核量,减少监管漏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7、对“大病致贫风险防控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立行立改:一是贯彻执行县防返贫动态信息监测机制。主要领导牵头负责,落实专人每周对全县大病致贫线索开展排查2次,每天在报销系统内对患大病群众住院治疗信息进行标注和筛选,做到随时监测、随时报告,并于每周四汇总上报县脱贫办。
二是主动与乡镇沟通协调,对乡镇上报的医疗救助信息第一时间组织核实,每季度按时完成医疗救助政策兑现;积极筹措资金解决2020年的救助资金缺口问题,已在2月上旬完成2020年下半年的医疗救助资金兑现。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8、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及排查未能形成常态化”问题的整改。
已立行立改:一是根据人员岗位调整变化,结合对职能、职责的规范细化等实际,研究制定了《宁陕县医疗保障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对局长、副局长、经办中心主任、副主任、股室负责人和基金会计等7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在履职重点环节中的风险点逐一排查,制定操作性强的措施清单;
二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每月开展廉政风险排查1次以上,实时监督发现问题,落实落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健全“党组议事决策”、“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修订完善“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经办服务差错登记管理办法”、“干部考勤”、“公文管理”4项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关键时间节点等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监管措施到位,对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9、对“医保稽核力度不够(内控稽核不够、工作方式简单)”问题的整改。
已立行立改:一是强化督导检查要求。医疗保障局在2020年7月10-15日,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对全县11个乡镇及其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医保重点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反馈指出存在问题15条,指导镇政府和医疗机构做好医保扶贫、医保报销等项工作,并对敬老院五保对象看病就医报销情况向县民政局进行专项问题反馈。1月14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县内定点医药机构督导检查的通知”。建立了班子成员分片联系指导工作制度,对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督导检查的时间、频
次、内容、人员做出了制度安排。
二是不断完善医保工作稽核检查职能。在2020年11月完成9人执法许可证办理工作,取得医保执法资格,已开通“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并录入执法信息,医保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达标;全面落实“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每半年、对定点药店每季度开展1次稽核检查”常规检查要求,在此基础上,配合落实市局对县医院、中医院飞行检查1次,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1期,全方位稽核检查步入正轨。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0、对“发现定点药店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只扣款,未按照《协议》进行处罚”问题的整改。
已立行立改:一是在2021年2月对医保定点协议修订完善,规范协议管理;二是加强法监稽核股室建设;配强医保执法工作人员并取得行政执法资质;三是贯彻落实《医保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在5月1日生效后,对定点医药机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都将依规采取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将“两定”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考核、建立信用评价和退出的管理机制工作列入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的重点工作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1、对“医保刷卡定点单位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立行立改:11月17日巡查问题反馈后,经办中心分管领导立即核实,迅速处理到位:对朋成大药房(菜市场店,新开业)在标牌上自制“医保刷卡定点单位”行为批评教育,责令去除;对华克霖口腔诊所违规悬挂。医保定点刷卡吊牌行为批评教育,现场摘除,并收回挂牌。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12、对“到村检查指导少,村级卫生室医保门诊报销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已立行立改:一是医保经办中心在2020年10月10日对江口镇新庄村卫生室开展门诊报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未发现门诊报销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情况。二是对村卫生室纳入协议管理对象,与卫生院同等严格实行协议管理。三是严格落实镇卫生院的监管主体责任,每半年我局开展一次对村卫生室医保报销情况的检查指导。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3、对“为民服务有差距(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结群众申请事项)”问题的整改。
已立行立改:一是加强经办服务管理,印发了《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各股室经办人员开展培训1次,规范提高经办工作质量;二是按照对医保刷卡定点药店设置许可的审核条件,向申报人做好一次性告知,严格执行现场检查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14、对“2020年9月所有《特慢病申请审批表》的初审时间与复审时间均超过10个工作日的规定”问题的整改
已立行立改:立即督促解决初审、复审单位审核时间过长问题,从2020年11月开始,对城乡居民慢特病的申报、初审、复审全程缩短为7个工作日以内,提高工作效能。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15、 对“方便群众办事不到位”(“政务中心医保窗口没有公示办事流程,缺少办事所需的‘一次性告知’资料清单,对收取来访群众办理事项无登记和流转过程记录”)问题的整改。
已立行立改:一是对医保经办窗口的办事流程进行细化优化,落实“一次性告知”并提供书面的事项资料清单,让办事群众“只跑一次”;二是严格落实经办窗口工作管理。由带值班领导每天对经办窗口开展工作督导检查1次,落实经办窗口人员“AB”岗值班;对3部县外就医住院备案、咨询电话落实专人负责接听;三是每周开展医保经办业务培训1次,提高经办服务能力;四是完善了各项来访群众办理事项的登记记录。五是对经办服务中出现超时等差错的个人纳入差错登记,并严格追究问责。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6、对“内部业务运转不协调”(“医保经办中心与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工作人员信息沟通不畅,对来访群众询问的问题答复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已立行立改:一是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每周开展一次政策业务培训,第一时间及时协调解决在来访群众咨询、办理中存疑问题;二是经办中心及时更新细化业务经办流程,做好窗口与后台工作联系交流、分工配合工作。三是推进“示范窗口”、“窗口服务标兵”创建。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7、对“指导基层卫生院慢特病认定的基础工作不到位”。(部分镇卫生院经办人员对慢特病认定政策不熟悉导致群众无法及时办证)问题的整改。
立行立改。一是加强培训指导,2020年10月31日,组织各镇卫生院长慢特病代办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出规范要求。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慢特病初审、申报任务责任并纳入乡镇卫生院工作考核管理。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18、对“医疗报销政策宣传不深入”(异地就医报销程序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部分群众享受医保政策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立行立改,一是在2020年11月印制下发“政策明白卡”10000份,对城乡居民就医备案和转诊加强宣传,落实专人加强异地住院备案服务。二是通过编发移动短信通知、在电视台、网站、电子显示屏、定点医院、微云等公布异地就医报备流程及电话;三是完善电子医保卡、医保APP等终端显示、提示异地就医报备流程及电话。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9、对“部分镇卫生院医疗报销的工作人员不熟悉政策”的问题整改
立行立改。在2020年12月上旬,印制“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明白卡”(含门诊“两病”专项保障政策)宣传折页5000份发放全县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和村“四支队伍”手中,提高对医保政策掌握领悟,其中对广货街镇、龙王镇、江口镇分别发放宣传折页800、900、920份,提高基层医保政策掌握度。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20、对“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立行立改。对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管理办法开展培训指导并下文转发,安排做好此项改革举措的宣传工作。对改革过渡期间群众集中反映的热点问题,做好收集、分析、研究,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工作,对上门及电话咨询的群众(12人次)均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化解矛盾,提高群众满意度。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二)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纪律螺丝拧的不紧问题的整改。
21、对“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问题”(其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落实“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问题的整改。
立行厉改。接到反馈问题后,局主要负责人立即着手整改,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党组、班子会议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一是明确党组负责人局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及分管领导;二是落实“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照不足研究部署整改;三是落实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四个亲自”要求。巡察反馈问题于11月30日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结果: 完成整改
22、对“提醒、警示谈话不经常,谈话的针对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立行立改。一是对所反馈问题,局主要负责人在2020年7月29日对被投诉干部警示谈话,对局干部进行医保服务思想教育并明确了纪律规定。二是建立警示提醒谈话制度,常态化开展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提高谈话质量,增强工作实效,在巡察问题整改期间,局党组对6名干部开展了警示谈话,促进了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3、对“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2019年和2020年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后,廉政责任清单未调整、无党组班子及个别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个别文件总结照抄照搬县级层面)问题的整改。
立行立改。巡查问题整改期间,局党组书记、局长分别对巡察指出问题所涉的相关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开展警示谈话3人次,开展严肃的批评教育,促其深刻反省;二是加强对文件审核把关,落实审签责任,从2021年元月开始,执行修订的公文管理制度,对文件制发、审签把关的工作流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防止照抄照搬等形式主义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24、对“对《学习制度》实际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立行立改。一是根据实际,精心统筹调整学习计划安排,确保学习任务按时完成。二是加强学习管理。落实班子成员负责主持学习,带头从严执行学习制度和学习纪律。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5、对“不按财务管理制度办事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立行立改。一是认真组织学习《预算法》和中省县关于公务接待的作风、廉洁纪律规定,并严明公务接待、报销审核财经纪律;对3名负责公务接待、直接经办报账干部分别警示谈话,确保警醒认识到位,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26、对“公务经费支出中存在部分违规支付、违规报账、违规审批”问题的整改
立行立改,一是局主要负责人对3名问题所涉干部分别开展警示提醒谈话,进行思想教育督其整改;二是对不当支付问题已责成经办人写出情况说明;对违规核销的交通、住宿费问题,相关人员已主动退还;对提取现金、先出差后补审批手续、核报票据附件不全问题,已完善补齐并引以为戒,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27、对“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立行立改,对2名直接经办人员开展警示谈话;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及经费使用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防范再出现类似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三)对抓党建意识不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28、对“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
立行立改。一是树牢党建引领意识,做到党建同业务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落实《机关支部工作条例》要求,推行支部书记由党组负责人兼任,增强党建工作组织力度。落实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和党务干部各1名,确保党建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干,基础工作扎实。三是对2020年党建工作加强考核管理,在“三会一课”、党员管理中结合业务工作特点,支持融入党建联点、社区共建、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彰显党建工作的成效和特色。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从干部请销假、改进政风行风、廉政风险防控3方面入手,修订完善干部请销假、经办差错登记、廉政风险防控系列工作制度,落实、落细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9、对“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发放车补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立行立改,在2020年11月19日向县公车办补齐完善公车补助发放报备手续。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30、对“‘三重一大’决策未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民主不足,集中有余”问题的整改。
已立行立改。巡察问题反馈后,一是局党组、班子会议明确“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中,党组书记、局长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二是修订了“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决策工作规则”,对在“三重一大”决策议事中发扬民主,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进行了制度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31、对“党支部基础工作薄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立行立改:在11月30日前已做好2020年3月至9月支部活动记录的整理完善工作;2020年医保局党支部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全年开展主题活动12次,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组织党员集中学习22次;加强组织谋划,突出实践特色。支部党员牵头,全年结合到村帮扶、党性实践基地劳动、宅基地腾退、“庆七一”活动“扶贫日”、“三下乡”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9次,均精心组织,突出党建活动的成效和特色。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2、对“党内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入不具体,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目的”问题的整改。
立行立改,一是加强对组织生活会议的筹备安排。对召开组织生活会议提前2个周对时间、内容、要求向党员发出预通知,做到充分准备,认真找准思想问题根源和整改提高措施。二是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要求,整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泛泛而论,怕得罪人问题。在2020年年度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做到会前交流谈心、广泛征求意见,加强学习提高,通过“团结-批评-团结”,每名党员均能刀刃向内找问题、推心置腹提意见,参会党员对班子、他人均提出见人见事的具体的意见2条以上,提出问题的突出辛辣味,充分发挥了组织生活会净化党性、洗礼思想、增进团结的重要作用。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3、对“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做样子”问题的整改
已立行立改,支部在2020年11月30日前组织党员对承诺内容进行完善并重新申报,并在党员会上审核通过;在2020年12月10日前修订了党员承诺践诺管理办法,制定了党员积分考核管理办法;在2021年1月31日,支部对党员2020年运用积分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评分,在2月10日开展了评议党员工作,以党员积分为主要依据对支部党员评定格次,评出优秀党员2名,合格党员4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34、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问题整改不彻底”(主题教育活动检视的“提升服务水平、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立行立改:一是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加强服务窗口办事接待。落实首问负责制,经办服务差错登记管理制度,开展各类优秀服务窗口、先进服务个人“好差评”;从2020年元月开始,将能够在窗口办理的如职工医保经办放在政务服务窗口,让群众办事只跑一次。全年在政务服务窗口接受办事群众办事服务投诉为零起,被政务服务中心评为“优质服务窗口”,2名干部树为“优质服务标兵”。
二是规范经办服务。严格执行、落实省市医保经办事项程序时限要求,每月定期开展经办人员思想和业务培训,规范提高医保经办工作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职能。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报销加强业务审核把关,对报销票据100%全复审(省市要求是不低于5%),2020年核减不合理报账12万元;2020年配合市局对县医院、中医院飞行检查1次,组织对镇村卫生院、卫生室全面督导检查1次,对定点药店开展稽核检查4次;在2021年2月底组建法监稽核股,充实稽核工作人员,健全了法律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能。
整改结果: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三、持续深化整改的措施
转入持续整改期,保持问题整改工作热度、干劲不减,不断强化政治担当,采取更加有力举措,健全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督导落实,争取整改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巩固巡察问题整改成果。把巡察问题整改置于全局工作首要位置,以巡察问题整改为目标导向,做到抓整改工作力度不减,问题整改举措更精准、整改工作成效更突出,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要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要严格照章办事,提高制度的严肃性;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要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着力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
(二)补齐工作短板,强化整改举措。
1、扛牢主责主业。局党组贯彻“办好人民治病就医的事情”为方针指引,落实中省市医保改革工作部署,完善城乡居民、职工医保两项制度,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机构改革3项改革措施,抓好医保扶贫等5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发挥局党组及行政机关谋全局、把方向、带队伍的核心作用,充分行使管理职能,强化党组、支部核心作用,党政一体推进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党风廉政建设。
2、强化监管职能。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全面补齐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认识短板和医保基金监管行政职能薄弱的工作短板。
一是配强法监和内控稽核股室,增强政策宣传、医保行政执法能力,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业务稽核,确保《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在我县全面贯彻落实。
二是充实政办股人员,确保机关党建行政工作执行有力度,带动党建管理融入医保经办。
3、推动工作落实。精细统筹落实全年工作任务。对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量化,制定要点和阶段工作安排,调整班子分工分管,明确每项工作任务有牵头主抓,有具体人员落实,有时限、任务、督导、考核要求,全局党员干部树立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思想认识导向,以冲刺精神争取全年绩效任务好成绩。
4、优化经办服务。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医保为经办工作出发点,在参保登记、基本待遇落实、医保制度改革、支付方式改革、“三大目录”落实、巩固医保扶贫成果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7项重点工作中,树立“业务工作争前三、3项以上单项工作进第一”的奋斗目标,进一步细化工作推进举措,狠抓工作质量提升;持续推进“一站式服务、一单制结算、一窗式报销”,落实“好差评”服务评价制度管理,通过推广电子医保,电子处方、设立热线电话,不断提升医保服务的便捷性、可及性,不断扩展便民服务的项目和范围,不断提高医保服务水平,提升参保群众满意度。
5、建设一流政风。紧紧围绕“服务能力优化提升、基金监管高效有力、党建引领同频共振”工作要求。在全局大力推进文明机关、模范机关、标准化党支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在全局干部开展争做“医保卫士”、做“有温度”的医保人活动,在为民办实事、包村帮扶中增强党性意识,树立优良的思想和工作作风。持续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细“四种形态”,筑牢廉政风险防线,在机关形成风清气正,勤奋务实的良好环境。健全“三项机制”管理考核制度,加大先进典型和后备干部培养力度,总结宣传推送一批医保服务先进工作者,形成比学赶超浓厚氛围,确保巡察问题整改不断丰富载体,展示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医疗保障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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