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十六批)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08 17:45 【打印本页】

    截止2021年7月31日15时,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98件,现将第十六9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

办结

备注

1

海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2007年4月5日开始征用皇冠镇南京坪、油坊坪村、朝阳村、八宝村、兴隆村等几个村林业、耕地、河滩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同时还在当地建设石板厂、石粉厂等小型加工厂,严重破坏当地山林,污染汶水河水质。

宁陕县

经查:(1)海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皇冠镇南京坪村、油坊坪村、朝阳社区(朝阳村)、兴隆村(八宝村)等地进行开发建设已办理用地手续,无违法占地行为,集镇外无房地产开发项目。(2)该公司所建石板厂实为宁陕县皇冠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宁陕县皇冠镇南京坪村,从事方解石及花岗岩加工、销售、设计及安装。2017年8月,国家林业局卫片执法检查发现宁陕县皇冠建材有限公司在皇冠镇南京坪村南京沟非法占用林地,县林业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该企业对违规占用林地区域进行了恢复。该公司自2021年年初停产至今,2021年7月31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破坏山林、挤占河道等行为。(3)该公司所建石粉厂实为宁陕县荣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宁陕县皇冠镇南京坪村,从事方解石开采加工,按照矿山退出计划,方解石矿山已于2020年12月关闭,采矿权已注销,配套建设的超微细重钙粉加工厂自2020年9月停产至今。2021年7月31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破坏山林、挤占河道问题。(4)根据《宁陕县生态功能区地表水检测报告》,宁陕县筒车湾镇汶水河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宁陕县林业局于2017年9月13日对宁陕县皇冠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立案侦查,2018年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进行了判决,公司已对非法占用的林地进行了修复,已结案。(2)宁陕县荣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沟方解石矿山于2020年12月关闭后,企业对矿山坑口进行了封堵,对1500米以上设备进行了拆除,预计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矿山恢复治理。(3)宁陕县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增强执法检查频次,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已办结

 

2

宁陕县江口镇江河村石板沟口有一个砸石场没有手续,在江河和旁边的山上乱采乱挖,目前山上已出现塌方。

宁陕县

经查,宁陕县久鑫矿业有限公司在江口镇江河村石板沟进行探矿,2014年因秦岭生态环境整治停止,2016年探矿权到期后未延续。该公司与村民袁某存在承揽合同纠纷案,宁陕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裁定将其设备、矿石、尾沙抵偿给袁某用于偿还债务,袁某在该公司堆放的尾沙上新建砸石场,2020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1月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目前处于建设阶段,经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批准在江河道内修建过水路面,过水路面建成后停止河道作业。2021年4月砸石场建设过程中导致旁边的山体塌方,宁陕县林业局已作处理。

属实

处理情况:宁陕县林业局、江口镇政府就该砸石场建设过程中导致山体塌方问题进行了处置,责令袁某对塌方处进行复绿。目前,袁某已对塌方处进行了复绿。下一步,江口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已办结

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21年7月14日-8月12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8166809,邮政信箱:安康市第A004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