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71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宁陕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来源:宁陕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1-08-20 11:12
类别:B

宁退役军人函〔2021〕18号                  签发人:陈涛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复函

王鹏代表:

您提出关于将开国少将何振亚故居设为我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议收悉,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对您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建议将何振亚将军故居设为我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按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规定,应由县宣传等部门负责,不在我局申报范畴内。

二、2020年县政府常委会决定由我局负责全县革命遗址修缮保护工作,同年8月我局通过老促会、财政局安排革命老区专项资金100万,对全县19处革命遗址全面摸排,考查论证,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备立项,为争取革命老区专项资金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编制项目建议书的19处革命遗址就包括您在提案中提到的何振亚将军故居革命遗址,我局已对其进行协商收购,按照一年规划,二年实施,三年逐步完善的工作方案,利用三到五年时间完成革命遗址修缮保护工作。

宁陕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8月6日 


联系人:陈荣宁    联系电话:13669153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