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对政协宁陕县九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县林业局 来源: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1-09-18 18:02

类别:B

宁林函〔2021〕100号         签发人: 卢益建

对政协宁陕县九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复函

曾朝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森林大酒店烂尾工程协调处置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7年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福建客商西安朗杰置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陕西鑫润泰实业有限公司)在宁陕县城投资建设秦岭森林大酒店。2007年4月县政府与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雍忠签订《秦岭森林大酒店建设项目协议》,2007年6月该项目正式动工,同年12月因建设资金问题该项目停工。经县政府协调,该项目于2010年复工。但该公司因建设资金问题,最终于2013年完成主体建设后再无力进行后续建设,停建至今。

秦岭森林大酒店项目停建后,为妥善处理该停建项目造成的遗留问题,2012年11月14日,县政府成立由县级领导牵头,县林业、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组成的秦岭森林大酒店处置工作专班介入协调。经反复与企业法定代表人黄雍忠沟通协调,该公司同意将遗留问题交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2017年陕西鑫润泰实业有限公司向宁陕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2017年7月 2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回复,该案安康法院无管辖权,应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需缴纳企业破产审理等费用,陕西鑫润泰实业有限公司拒绝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后经部分债权人申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 29日以《(2019)陕01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陕西鑫润泰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申请,同时指定陕西同泰律师事务所为破产财产管理人,通知宁陕县法院中止民事执行程序。因此陕西鑫润泰实业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2019年8月2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鑫润泰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审理团队到宁陕县接受债权人债权申报登记。2019年11月1日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信访人倪德前等32户债权人均进行了债权申报登记并参加了债权人会议。

2020年6月3日,宁陕县政府再次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对接,邀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陕西鑫润泰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审理团队到宁陕,组织宁陕县域债权人召开破产司法处置法律问题座谈说明会,处理群众诉求。

2021年3月4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宁陕县人民政府来函称“因鑫润泰公司的核心资产存在问题导致资产评估受阻,影响资产处置,商请县政府就处置中涉及的相关问题予以明确”。4月14日县政府副县长张文忠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就森林大酒店信访件处理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安排由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就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明确的事项找出法律依据形成初步处理意见交由县司法局李秀清审定后以政府名义给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答复。8月24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陕西鑫润泰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宁陕县城关镇迎宾大道土地及建筑物及附着物进行破产拍买,开拍时间定于2021年9月8日上午10点。

在森林大酒店烂尾工程协调处置中,县林业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推进。我局将密切关注森林大酒店司法拍买结果,待司法拍卖项目业主明确后,立即督促项目业主按照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启动主体改造,早日建成投入使用,恢复县城完美形象。    

再次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提出更多建议和意见。                  

宁陕县林业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