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菜单
类别:A
宁交函〔2021〕148号 签发人:姜涛
对政协宁陕县九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139号建议的复函
余 珊委员:
您提出关于在大两路梅子段设置减速设施和禁停标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现有路网调整和部分道路升级,现大两路梅子段已调整升级国道,加之该路接京昆高速公路大河坝收费站,过往通行车辆逐年增加,加大了梅子段的安全隐患。鉴于此,为确保梅子段的道路通行安全,我局将加大对梅子段公路的安全隐患整治,在视距不良的急弯路段,增设减速标志和减速带等安全设施。由于禁停标志为交通管理设施,其管理权限为交通警察管理部门,由其根据有关规定设置,我局将向县交警大队反馈,尽快予以处理。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2日
联系人:陈西平 联系电话:6822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