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九批)

作者:佚名 来源:市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1-12-21 18:05 【打印本页】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九批)

截止2021年12月20日16:0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59件,目前已办结26件,现将5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5

四亩地镇通往柴家关村的村村通道路上,拉石子大车沿路抛洒石子,道路扬尘污染大;白天晚上拉运石子噪音大,曾给村干部反映过。

宁陕县

宁陕县委2021年12月14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宁陕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建“引汉济渭”部分工程任务,12月6日至7日在四亩地镇柴家关村拉运34车砂石料,夜间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扬尘和噪音,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经走访了解,四亩地镇柴家关村有村民在12月初向村委会反映过运输车辆夜间噪音扰民问题,镇、村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处理。

属实

问题查处情况:宁陕县2021年12月15日对宁陕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胡某进行约谈提醒,提出生态环境管理要求,严禁噪声、扬尘污染扰民。

整改情况:宁陕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于12月8日停止石料运输。

D2SN202112130008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