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批)

作者:佚名 来源:市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1-12-22 20:33 【打印本页】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批)

截至2021年12月21日16:0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61件,目前已办结33件,现将7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4

安康市宁陕县城投公司破坏了城关镇关二村北边的秦岭山脉,开山建房,破坏生态。还破坏了该村村委会南边二三公里的耕地和林地,无手续强行违建商品房。

宁陕县

宁陕县委2021年12月15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宁陕县城关镇关二村(关二社区)位于宁陕县城规划区,宁陕县城投公司未在关二村北边实施工程项目,未发现有实施破坏秦岭山脉、开山建房和破坏生态现象。关二村村委会现址位于关二村校场组,宁陕县城投公司未在该处附近二三公里实施工程项目;关二村原村委会在实施宁陕县县城老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中被征迁,原址以南二三公里均为县城居民住房,无耕地和林地,不存在耕地和林地被破坏和无手续强行违建商品房问题。

不属实

整改情况:宁陕县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做好矛盾排查化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D2SN202112130051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