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一批)

作者:佚名 来源:市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1-12-24 08:34 【打印本页】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一批)

截至2021年12月22日16:0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65件,目前已办结41件,现将8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城关镇华严村旱坪组村村民许长新、刘朝林(音)在长安河河岸旱坪组河段分别开了一个砂石厂,洗砂的泥土堆在了长安河河岸上,洗砂污水沉淀后排到了长安河。城关镇华严村旱坪组生活污水乱排。

宁陕县

宁陕县委2021年12月16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信访反映的砂石厂是位于城关镇华严村旱坪组的宁陕县长兴工贸有限公司碎石场和宁陕县林源鑫工贸有限公司碎石场,均办理有环评手续,建设有洗砂废水沉淀池和清水池,洗砂泥土压滤后制砖,现场未发现洗砂泥土违法倾倒和洗砂废水违法排放长安河现象。检查发现该2家碎石场砂土、碎石未采取覆盖措施露天堆放。华严村旱坪组共 285人,农户生活污水主要采取二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村民菜地施肥,有部分农户污水沉淀处理后排入长安河。

属实

查处情况:2021年12月16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对2家碎石厂露天堆放砂石料问题进行立案,各处罚款叁万元。

整改情况:2家碎石场已对场内堆放的砂土、碎石采取覆盖措施。宁陕县城关镇政府负责,2022年11月30日前对华严村旱坪组污水化粪池实施升级改造,达到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排放标准;决定在2024年12月底前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对该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

D2SN202112140057

6

安康市宁陕县皇冠镇上游海拔1700多米的锦鸡梁砸石厂,污染附近村子的空气、水源,该厂大吨位车辆日夜运输,村级水泥路面严重损坏,村民生活用水管和排污管道被车压坏,饮水管道冒水现象随处可见,附近村民房屋受到震动,墙体裂纹。望尽快查办。

宁陕县

宁陕县委2021年12月17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锦鸡梁砸石场实为宁陕县鑫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鑫垚砸石场),因在2020年存在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未验先投”行为受到宁陕县处罚处理,并于2021年1月断电关停至今。该砸石场上游为宁西林业局国有林,下游15公里为皇冠镇南京坪村正光坪组、堡子组居民聚集区,均未发现存在空气、水源污染现象,也未发现砸石场大吨位车辆日夜运输造成村级水泥路面严重损坏问题,也未发现供水管道有破损漏水和饮水管网冒水现象。调查组对通村路沿线7家住户房屋进行安全核查,虽房屋墙体、屋顶存在不同程度的裂纹,但未发现地基明显沉降和房屋构造柱、圈梁、楼板明显变形受损现象,初步判定房屋主体结构安全,墙体裂纹与砸石场无关。

不属实

查处情况:该砸石场厂已于2021年1月已关停至今。

整改情况:宁陕县加强监督管理,防止该砸石厂私自违法生产,污染环境。

X2SN202112140004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