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四批)

作者:佚名 来源:市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1-12-25 17:34 【打印本页】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四批)

截至2021年12月25日16:0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82件,目前已办结57件,现将5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宁陕县城关镇渔洞河水库,一级饮用水水源地标牌对面的山脚下埋了一个死人,污染水源,给政府反映过,问题没有处理。诉求:检测水质,严厉查处,尽快处理问题。

宁陕县

宁陕县委20211218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渔洞河饮用水源地位于宁陕县城东北侧2.5km处,库容33.5m3,日供水2500吨,取得有环评批复。群众反映的坟墓位于渔洞河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渔洞河河道500米处,2015年埋葬2018年重立墓碑,建坟时渔洞河饮用水源地未划定。宁陕县每季度对渔洞河水源地水质开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

属实

整改情况:宁陕县加强渔洞河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加大水源保护宣传力度,定期公开水质检测结果,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D2SN202112170046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