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委编办始终坚持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主线,牢牢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新定位,认真学习、严格管理、促进规范、强化监督,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认真学习。将《条例》学习纳入县委中心学习组、县委编委会议、县委党校干部培训课程和编办“机关大讲堂”内容,举办了《条例》线上测试活动,利用爱宁陕APP、户外电子宣传屏宣传《条例》,印制宣传折页5000余份,推送短信2000余条,购买《条例》读本600份发至县镇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多形式、多平台专题宣传和解读《条例》,形成了学习、遵守、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党员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持续增强。
严格管理。制定了《宁陕县机构编制管理差错登记考核办法(试行)》,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印发了《关于规范公开招考(录、聘)、公开遴选、人才引进编制计划使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建立健全用编审批和专人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制度。从严实名制管理,规范实名制数据库信息录入,采取机构编制管理“系统+台账”同步更新方式,实名制管理做到了“四清两对应”。坚持“慎动议、细论证、严审议”原则,动议、论证、审议决定三个环节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程序,把握好“控、减、调、保”之间的关系,推动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倾斜,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促进规范。建立完善了《中共宁陕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室务会议制度》《机构编制督查工作制度》《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调研工作制度》和《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暂行办法》等制度办法。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按要求报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和重要事项,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强化监督。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调研评估和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县委巡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畴,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推动各镇、各部门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治”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