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二十七批)

作者:佚名 来源:市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2-01-05 21:11 【打印本页】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二十七批)


  截止2022年1月5日16:0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29件,目前已办结109件,现将5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4

宁陕县梅子乡(实为梅子镇)朱家槽与筒车湾镇海棠园交界处有三千多亩林地被村民阮莲才大面积砍毁种植香菇和天麻。

宁陕县

宁陕县委2022年1月1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被举报人阮某某未办理相关手续,2020年12月在其房屋后面采伐林木92株(林木蓄积3.7m³),采伐面积约320㎡。阮某某2019在自家山林下种植约2000㎡天麻行为,属于合理利用林下空间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存在三千多亩林地被大面积砍毁种植情况。

属实

查处情况:宁陕县公安局正在对阮莲才无证采伐林木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整改情况:1.宁陕县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巡护监管,禁止无证砍伐林木。

责任追究情况:宁陕县林业局对天保护林员林某某履职不力问题线索移交宁陕县梅子镇纪委调查处理。

D2SN202112300017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