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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三十批)
截止2022年1月5日16:0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29件;目前已办结121件,现将3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受理编号 |
1 |
宁陕县皇冠镇朝阳村、油房坪村、双河村修建鱼塘,将污水直接排至汶水河中。 |
宁陕县 |
宁陕县委2022年1月4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信访反映的3处鱼塘经营人均为陕西秦岭皇冠实业有限公司,办理有环评备案、用地批复、项目备案等许可手续,建设有废水沉淀池,采取有过滤措施,养殖尾水均经沉淀池沉淀、过滤处理后外排,未发现养殖废水违法排放汶水河。宁陕县局2021年11月15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养殖场出水口水质采样检测,结果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标准。 |
属实 |
整改情况:宁陕县加强水产养殖行业监督管理,督导养殖企业科学养殖,规范处理养殖尾水,严禁违法排放。 |
D2SN202201020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