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三十批)

作者:佚名 来源:市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2-01-08 13:22 【打印本页】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三十批)


  截止2022年1月5日16:0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29件;目前已办结121件,现将3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宁陕县皇冠镇朝阳村、油房坪村、双河村修建鱼塘,将污水直接排至汶水河中。

宁陕县

宁陕县委202214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信访反映的3处鱼塘经营人均为陕西秦岭皇冠实业有限公司,办理有环评备案、用地批复、项目备案等许可手续,建设有废水沉淀池,采取有过滤措施,养殖尾水均经沉淀池沉淀、过滤处理后外排,未发现养殖废水违法排放汶水河。宁陕县局20211115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养殖场出水口水质采样检测,结果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标准。

属实

整改情况:宁陕县加强水产养殖行业监督管理,督导养殖企业科学养殖,规范处理养殖尾水,严禁违法排放。

D2SN20220102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