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宁陕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发放准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退役军人事务局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2-02-21 11:09 【打印本页】

各镇人民政府:

全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已于2021年12月正式启动。优待证作为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根据省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市局统一安排部署,我县筒车湾镇正在开展试点工作,其他各镇将于2月底前全面开展此项工作。根据前期试点工作经验,为扎实推进全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有序开展,确保组织实施稳步推进,现就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发放操作系统均整合到电子政务外网上的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管理平台(59.255.20.130:7001/portal/#/login)原来采集的人员信息和融合的其他业务数据已导入建档立卡系统,针对已建档的档案信息,服务对象在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维护档案信息,档案维护模块更新完善信息后可办理优待证。未建档立卡或已建档立卡但信息不完善的需要先建档立卡或完善信息后,再申请办理优待证。

二、资料准备

(一)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入伍材料;

(4)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6)如有学历学位,提供学历学位材料。

(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充分认识优待证发放工作的重要意义,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有力,各镇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全程跟进,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指导,业务人员要高度负责,严谨审核;确保录入进度快、数据质量好、办事效率高。要以办理优待证工作为契机,对本辖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做到应采尽采、不漏一户,做到底数清楚、情况准确、信息完整。

二是做好充分准备。2月底前我县将全面开展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各镇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灵活采取分批受理、上门采集、模拟填写等多种方式方法,尤其是要提前演练测算信息填报时间,确保申领现场规范有序。为缩短采集填报时间,提高工作质量效率,请各镇加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精准并详细告知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前准备好所需的证件、证明材料。准备充分后可进行信息采集并申领优待证。若入伍材料、退役证件等资料丢失,请各镇统一来函并填写附件表6,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助查找档案,联系人陈倩,联系电话6822161。

三是强化信息比对。本次新开发的退役军人建档立卡信息系统较原来使用的信息采集系统条目更多、划分更细、内容更饱满。各镇在运用新系统开展建档立卡工作时,对系统已有人员进行信息完善即可审核录入,对未采集信息的人员要认真组织信息填报,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可以将二等功以上功臣模范、“三属”等重点对象作为首批申报录入人员,组织先期开展信息录入审核工作,优先组织优待证制发。

四是明确系统管理人员。各镇分别明确上报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人员作为系统用户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优待证办理分管领导、业务人员),负责建档立卡和优待证发放系统管理工作,本次上报的2名人员后续将承担系统管理工作,各镇须保持人员稳定。请各镇于2月21日前将附件表5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李仕琴,联系电话6822161。


附件:1.优待证申领常见问题及口径

2. 优待证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3. 各镇服务站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管理平台操作账号

4. 申请人证件照上传注意事项

5. 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管理服务系统管理人员名单

6. 需查找档案资料人员名单



宁陕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