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宁陕县中心城区2021年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2-0501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03-27 09:00 | 成文日期: | 2022-03-25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22〕23号 | 公开目录: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土地价格的宏观调控作用,依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19〕16号)及《关于进一步推进2020年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宁陕县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地价进行了标定,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现予以公布,该成果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宁陕县中心城区2021年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基本内容.docx
3.宁陕县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标准宗地与标定区域布设图.jpg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