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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村镇供水工程运营管理办法(暂行)》于2019年2月28日发布,2019年3月1日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1日。根据安政办发(2021)30号文件发布的《安康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并结合《宁陕县村镇供水工程运营管理办法(暂行)》执行情况,由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宁陕县村镇供水工程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集时间: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3日。
联系地址: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系人:袁年东
联系电话:09156825905
邮箱:353142732@qq.com
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1 宁陕县镇村供水工程建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