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巡察公告

作者:县委巡察办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10-10 12:04 【打印本页】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从2022年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依据巡察工作方案要求,本次专项巡察对象是:筒车湾镇、太山庙镇党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党委(党组)。监督重点:一是检查乡村振兴政治责任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二是检查相关单位职能职责履行情况,重点了解2021年以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人居环境整治和示范镇村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看是否存在牵头不主动、任务落实不到位,配合意识不强、各自为阵等问题;三是检查乡村振兴领域纪律作风问题,看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损害群众利益、巡视巡察和各类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问题。

县委专项巡察组举报电话:13409158285,0915- ‬6821577,受理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举报电子邮箱:nsxcb2017@163.com

根据巡察工作规定,涉及个人诉求及非本轮专项巡察领域的信访举报,请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