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0-15 11:47 【打印本页】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有关工作要求,近期县政府信息办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政务新媒体是当前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县政府系统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在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开展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龙王镇人民政府”微信坚持每周更新,政策发布实用性强,信息内容丰富多彩;“宁陕政务服务”微信更新及时,积极发布减费降税、优惠政策等政务信息,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了便捷、实用的信息服务。但一些单位政务新媒体还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未能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经县政府信息办多次提醒,问题依然存在。

二、存在问题

1.“宁陕警务”微博29天未更新、“宁陕城市管理”微博23天未更新;“宁陕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微信订阅号18天未更新、“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订阅号15天未更新,均已严重逾期(详见附件)。

2.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全市政府网站安全和建设工作会议上,“筒车湾政务”因更新不及时被市上通报。

3.在常态化检查中,“筒车湾政务”、“宁陕文广旅游”政务微信,“宁陕人社”政务微博,“僵尸”、“睡眠”现象时有发生。

三、整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分管负责人,配强工作人员,避免出现“开而不管、管不到位”的问题。所有政务新媒体开通和注销,必须先向县政府信息办申请,报省市同意后方可实施。

2.做好内容发布各政务新媒体要坚持每周至少更新1次,内容要紧密围绕政府部门职能定位,尤其是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政策信息、服务信息,提高信息内容可用性、实用性、易用性,提升传播质效。做好政策解读释疑,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3.加强审核监管各单位要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坚持先审后发,认真校对、严格把关发布内容,杜绝出现重大错别字、发布涉及个人敏感隐私信息,重大信息发布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批同意。加强账号管理,防止账号被窃取,信息被篡改,提高安全保障。

4.迅速整改问题。各单位要举一反三,进一步自查政务新媒体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压实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工作责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在1017日前完成整改任务,对到期仍未完成整改的,以及在今后工作中依然存在“有平台无运营”“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突出问题的,县政府信息办将直接实施差错登记,并按照《宁陕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在相关单位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中扣分。


附件:宁陕县近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12

附件:

宁陕县近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序号

责任单位

微信账号

其他账号

逾期次数

未更新时间

1

城关镇

宁陕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1

920日-10月9日

2

筒车湾镇

筒车湾政务

 

2

8月16日-8月31日
9月2日-10月1日

3

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

宁陕文广旅游

 

1

8月9日-8月22日

 

宁陕文广旅游(微博)

5

6月30日-7月20日
7月20日-8月4日
8月4日-8月22日
8月22日-9月8日
9月14日-9月28日

5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宁陕生态环境

 

1

7月11日-7月27日

6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

7月29日-8月14日
9月10日-9月22日

7

县住建局

 

宁陕城市管理 (微博)

1

915日-10月9日

8

县公安局

 

宁陕警务(微博)

2

7月13日-7月25日
9月9日-10月9日

9

 

 宁陕公安(抖音)

3

7月6日-7月21日
7月30日-8月12日
8月14日-8月26日

10

县人社局

 

宁陕人社(微博)

4

6月30日-7月25日
8月3日-8月22日
9月2日-9月14日
9月14日-10月2日

11

县司法局

 

法治宁陕(微博)

2

7月4日-7月19日
8月10日-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