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作者:环保局 来源:环保局 发布时间:2022-11-08 17:19 【打印本页】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3月至5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进行了巡察,8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整改要求,现将巡查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和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了《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宁环分党组字〔2022〕11号),成立了由分局局长王鹏任组长,分局副局长梁威奇、左元元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4类16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具体任务、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敏锐性不够强,融入中省决策部署谋划推动县内生态环境工作的政策能力略显不足。

1.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修订了《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保护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等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内容。二是编制印发了本单位《学习资料汇编》,全面收集整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保护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陕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实施分层学习,截至10月坚持每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三是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划定生态环境红线,把《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作为重要的刚性法规执行,积极配合县发改局建立县域环境准入清单,转发了《安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提倡引进发展前景广、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小的大项目、好项目,提前介入项目准入,对不符合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海拔高度要求、采用落后生产工艺和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项目提出明确意见,禁止项目落地上马,为环评审批及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指南。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执行力有所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宁陕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方案》及《宁陕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通过市级验收销号。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涉及我县2个具体问题已按时完成整改,并进行县级公示,已申请市级组织验收销号。二是制定年度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督查工作计划,举一反三,结合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主动排查问题线索,及时下发整改函,对监督管理对象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发现问题整改销号。形成了问题发现、交办、整改、核查、销号闭环管理。三是认真梳理近3年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2020〕11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行政区域内已取得环评批复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情况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已建成的企业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对尚未建成的企业进行自主竣工验收提醒,要求项目建成后正式投入生产前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主责主业使命担当不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绿色生态经济发展要求有差距。

3.大气污染治理偏重“防御”,治本措施缺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请县政府制定印发了《宁陕县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宁陕县夏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督查工作方案》,坚持“六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并举,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确保我县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同时推进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秸秆禁烧巡察暗访,在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提标升级第六次调度会上,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进一步夯实部门责任。1-9月,我县空气优良天数271天(共273天),优良率为99.3%,PM2.5均值为1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15,综合指数排名位列全市第2。二是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常态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实施“体检式”执法、“定制式”服务,推进正面清单常态化规范实施,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克服畏难思想,开展全面摸排。对宁石高速、国道345等重点项目全面检查,对发现问题下发整改函,对整改不到位的请求市执法支队帮助,2022年协助市执法支队对宁石高速项目部进行了行政处罚,形成执法震慑。三是未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排放监督检查;连续两年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查路检工作未开展。四是积极争取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月开展机动车尾气监测。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2022年9月29日联合县交警队,交通局、上路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每月1次按要求长期开展。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水污染防治体系不健全,监管不经常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饮用水水源地监督执法检查,组织开展2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执法检查,下发督办函3份,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坚持每月对县城污水处理厂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确保污水处理厂污水达标排放。认真做好水质监测,关注水质动态,及时分析研判水质变化原因。1-9月,县域国控断面旬河江口镇沙坪村沙坪桥水质达到国家Ⅰ类标准;省控断面汶水河筒车湾镇许家城村河道、市控断面长安河青草关水质持续保持国家Ⅱ类标准,渔洞河和双河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质改善相较2020、2021年明显提升,水环境质量现状累计排名在全市13个考核对象(含县区、管委会)中位列第5名。二是县政府已明确农村生活污水运行管理、费用由各镇负责。住建局编制了《宁陕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我县正在实施水环境PPP项目,原先是两场(厂)办负责管理运维的县城及集镇污水处理厂和镇村负责管理运维的村级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委托运营方式由社会资本方运维管理,县住建局目前正在与安康康润信恒水环境有限公司洽谈合作,鉴于运行主体即将发生变化,故《宁陕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待运维主体确定后再予以印发。宁陕县环境监测站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2年安康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要求,于5月12日印发《2022年宁陕县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抽取了2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监督性监测。三是2022年度宁陕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开展污水处理、垃圾填埋场专项执法督导检查2次,重点对镇村污水处理场、垃圾填埋场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按时限整改。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打好“净土”保卫战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宁陕县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强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监管,严格污染地块用途管制,印发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机制》,持续推进全县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核对《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快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中符合调查范围的地块,对第二阶段调查地块名录中不在调查范围内的8个地块上报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变更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对江口西关安置点等16宗地块已及时督促使用权人完成相关资料上传至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二是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陕环发[2021]48号)文件要求,2022年5月完成了《宁陕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年-2027年)》修编工作,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积极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相关工作,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工作,经核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为1个指标,由生态环境部统一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建立,要求对未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我局已严格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对土壤污染调查结果显示有污染的地块才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我县暂无此类情况。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6.环境监督执法水平不高、力度偏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2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市级执法大练兵培训,对案卷、文书再整理、完善并通过练兵评比。2022年聚焦水、气、土、固废危废、噪声等环境问题,对县污水处理厂、县域医疗卫生机构、汽修厂、采石采矿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50余人次,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督促县域6家持证企业按时提交自行监测信息及执行报告。二是已制定完善2022年度随机抽查事项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在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上上传完善。已组织对县医院、县污水处理厂、渔洞河饮用水源地等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是经查,我县县级无社会诚信档案。2019年至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均按要求在宁陕县政府网站公开。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7.环境监测能力亟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关于《安康市2022年下半年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安排》要求,我县环境监测站高度重视,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县环境监测站五名同志参加2022年下半年环境监测持证上岗考试,于9月21--22日完成理论考试和现场考核两部分,持证上岗证待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发放。我县环境监测站目前无自主监测能力,尚无实验室,为满足监督性监测及生态功能区考核等要求,通过公开招标形式,择优选择第三方公司开展监测,并在开展监测过程中,对其采样、样品储存、实验分析、报告审核等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数据准确真实。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8.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及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建由我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两名副局长单位副组长,局属8名干部担任成员的环境应急队伍,印发《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关于印发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编制我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排查,应急库共储存物资能够满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需求。二是建立了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台账, 2022年督促县域16家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前全县已有43家企业完成编制备案工作,35家企业正在编制中,其余长期停产或从未动工企业,我局已督促企业在动工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完成前不得动工生产。指导我县重点排污单位(县城污水处理厂)开展水环境应急培训,拟定于10月底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工作。三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与市南水北调应急中心网络舆情监测、县网信办保持紧密联系,及时办理12345工单,全部按时办理回复。对发现的各类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和环境安全隐患等舆情安排专人及时填报监测信息台账,2022年度未发生重大涉生态环境网络舆情。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全面从严治党有弱化倾向,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不主动不彻底。

9.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局分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主体责任清单,截至目前,主要领导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3次,深入研判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按照市县要求,深入开展了以“严守纪律规矩 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以“组织一次集体学习、进行一次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观看一批廉洁文化微视频微电影、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为活动内容的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通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宣传月活动,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纪律意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在新征程上展现新作为新担当。力争2022年度党风政风行风评议排名取得进步。二是修订完善了《议事和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监督制度》;按要求成立我局环境案件审查小组,由王鹏同志担任组长,梁威奇、左元元、张炜担任成员。三是今年以来,听取班子成员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2次,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1次,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3次,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谈话10人次;梳理每个岗位风险点及应对措施,形成《宁陕县生态环境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等重要内容;到党校廉政教育基地、党性教育实践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党性教育,集中观看电视专题片《零容忍》、《整治环保顽疾当好生态卫士》等内容。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0.解决群众关注诉求问题存在“慢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民生领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已进行10次分党组会议部署,2次成员协调会议,由我局牵头在本领域督导指导20次,发现问题20个,推动整改20个;在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方面,总计10件,自办8件,转办1件,办结9件,本月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1个;舆论宣传方面,截至10月,生态领域广播电视多媒体宣传25次,报刊期刊宣传14次,网络新媒体宣传3次;公布成果共2批次7个项目。二是及时修订《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制度》《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信访接待制度》,进一步强化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心,分管领导每月及时跟踪问效,杜绝出现只发整改函给相关单位,无跟进督办及结果的情况出现,做到基础工作做得实、管理工作规范化。三是修订完善《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信访接待制度》、《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优化服务转变作风公开承诺》、《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信访、投诉、案件办理问责制度》,重视群众信访投诉,充实执法大队人员力量,针对多次、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及时召开分析研判会,有效整治群众投诉,2022年投诉较2021年减少10件,生态环境领域投诉信访件,提升群众满意度。四是2022年已组织对9家汽修厂企业和中石油广货街等7家加油站开展大气污染开展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根据宁陕汤坪砖瓦厂实际生产情况,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截至目前累计开展7次执法检查。督促持证企业按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上传执行报告年报、季报。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1.抓机遇意识不强,项目争取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谋划我局2023年新建项目和重点项目前期共计11个,拟争取项目建设资金51260万元。目前已完成2023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宁陕县生态功能区城关镇东河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治理项目、宁陕县生态功能区城关镇长安河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治理项目、宁陕县宁陕县双河沟及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宁陕县四亩地镇蒲河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等5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计划争取项目资金10194万元,其中宁陕县四亩地镇蒲河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已进入中央项目储备库其他4个已入省级项目储备库。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2.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宁陕县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务接待纪律的通知》和《宁陕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通过自查自纠,今后将更加严格执行“3+1”财务审签制度、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和差旅费报销标准就餐陪餐人数等,持续修订并完善《财务制度》、《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对巡察整改反馈的多报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情况进行了整改,相关责任人按标准要求已退回。今后将持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宁陕县政府系统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节约二十条规定(暂行)》精神,严格落实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从严控制接待规模、接待范围、接待人数、接待标准、接待金额。二是与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严格规范询价采购程序,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后续项目已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开展项目采购,修订完善《财务制度》和《项目采购管理制度》。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打造生态环境保护干部队伍措施不够扎实。

13.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局分党组班子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重要内容,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市县工作目标,紧盯《宁陕县政府2022年创先争优工作责任清单》中涉及我局的2项工作内容,进一步强化措施、夯实责任、明确时限、狠抓落实,将创先争优的责任感、紧迫感传导给每一名干部,形成人人思进、人人思干的良好干事氛围,力争很好的完成2022年工作任务。二是结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围绕“六个聚焦”,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主要领导每月至少2次带队深入环保监测、项目工地、厂矿、企业开展调研或检查,做到分工不分家,遇到问题及时研究讨论,合理统筹优化现有干部力量,加大执法人员力量。三是召开专题会议6次,组织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陕西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及要求,深刻领会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升全面深入彻底整改的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四是结合实际,明确领导分工,制定《干部职工职责分工一览表》,明确工作职责,定人定岗。四是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县纪委《关于严明疫情防控纪律“十个严禁”》、《关于挺纪在前以铁的纪律推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等,全体干部严格执行外出报备等制度,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强化工作作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宁陕县行政效能监管八条规定》。运用好考核奖励机制,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了谈心谈话,在被通报、督办后已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在当年当月考核中扣除相关人员月考核分数。修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按照《干部职工职责分工一览表》,每月及时对干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通报。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4.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对工作要点、重大事项进行民主集体决策,坚持重大事项专题讨论,做到“一事一议。”二是修订完善《会议制度》和《议事和决策规则》,事前未充分征求意见的事项不纳入分局分党组会议研究,凡上会的事项均做到充分征求意见,截至目前所有上会研究的事项均在上会前充分征求了意见。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5.不重视党建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讲党课3次,召开了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严守纪律规矩,加强作风建设”组织生活会。2022年截至目前共召开支委会10次。二是认真学习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随意扩大党员大会参会范围,主要负责人亲自撰写民主生活会材料,更换分局分党组会议记录人,实行党务工作均由党员承担。三是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2篇,全部经党支部责任人检查,未发现网上抄袭下载行为。四是宁陕生态环境分局党支部委员会于2019年7月成立,现有党员9人(退休2人);2022年3月21日按照程序进行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局主要负责人当选为党支部书记,为班子健康发展输入了新鲜血液。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程序,规范党员发展。1名同志被县直机关工委确定为发展对象。严格党费收缴管理,落实党费月交制度,定期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党费收缴及党建工作台账齐全。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6.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作风建设,干净干事创业。每周开展集中学习,并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明确工作任务,拧紧责任弦。强化监督检查,抓好工作落实。涉及项目资金、重点污染源、环境质量、政府采购等内容的,在县政府网上和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重要节点主要领导带队检查,分局分党组不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明查暗访,不断提升部门形象。二是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开拓进取,勇于担当争先创优,在本单位做好表率和带头作用,每日公开晾晒工作情况,对外宣传大幅度提升,整体面貌明显改观。对内强化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及时批评指正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中的不良现象,加强开展作风建设,表扬鼓励作风好的干部。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持续深化整改的措施及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突出学习教育,全面提升党员能力素质。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继续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重点工作,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履行管党责任、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持续开展“集中学习”、“慰问帮扶”、“警示教育”、“结对联建•送学送教”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和活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照作风建设要求,持续打造建设一支廉洁高效干部队伍。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协同解决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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