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宁陕县政务大厅预约延时服务公告

作者: 来源:宁陕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3-03-07 10:15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便利化服务机制,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最大程度地满足广大群众对政务服务的需求,提升群众满意度,宁陕县政务服务中心特开展预约延时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

宁陕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点:宁陕县城关镇长安东街中心广场北侧政务服务中心

二、服务方式

1.延时服务。

服务对象:在正常工作日上下午临近下班时间,凡有企业群众正在办理未办结的事项,窗口工作人员主动延长工作时间,直至事项办理完毕。

2.预约服务。

服务对象:主要针对正常工作日不能或无法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

服务时间:周六、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采取“工作日提前预约、周末延时办理”方式,提供预约延时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约方式:

①现场预约:申请人需提前12小时在县政务大厅一楼帮办代办窗口预约需办理事项及办理时间,窗口人员做好预约登记,并告知办理所需资料,申请人需按照约定的办理时间到政务大厅办理预约事项。

②电话预约:无法现场预约的群众,可以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拨打窗口服务电话0915-8298169,进行预约。

“宁通办”小程序预约:(待“宁通办”小程序建设好后启用)

3.取消预约

在预约服务尚未实施前,因故不能按时办理的,申请人应在周五17:00之前申请取消预约服务;申请人未在预约时间内前来相关窗口办理所需服务事项,视为取消预约服务,无故爽约2次,不再接受预约;经窗口人员提前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为申请人已完成事项办理的,视为取消预约服务。

三、服务范围

包括企业开办、项目备案、不动产登记、发票领用、临时身份证办理、户口登记、老年证办理等81项行政许可及便民服务事项(详见附表)。

四、服务流程

企业及群众提出预约延时服务需求→大厅帮办代办窗口登记预约延时服务事项→登记人员联系相关窗口工作人员告知预约事项,明确预约时间,并记录办件所需资料→登记人员现场(电话)回复预约人办件所需材料及服务时间→相关窗口工作人员在约定时间为群众提供预约延时服务→窗口经办人到帮办代办窗口完善预约登记记录→预约延时服务完成。

五、相关要求

1.延时服务期间,疫情防控措施与正常工作时间一致,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检测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要求。

2.延时服务期间,办事群众所办事项属于即办事项的,原则上要即时办结。对因受部门业务系统开发时间限制或“延时服务”期间办事人临时上门无法现场办理完毕且满足申报条件的即办事项,应予以收件受理,并告知结果取件时间。经办事人同意,可以采取免费邮寄的方式反馈办理结果,减少办事人跑动次数。

3.办事企业和群众对预约延时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有不满意或工作人员未按约定提供延时服务的,可拨打监督电话0915-8290085进行投诉,中心将及时受理并反馈。


附:宁陕县政务大厅预约延时服务事项目录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