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宁陕法院江口法庭运用“133”工作法,实现诉服团队与综治网格员、公安民警快速对接,高效化解涉企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4月13日上午,宁陕某牧业公司负责人忧心忡忡的来到宁陕法院江口法庭,向法官倾诉说,因该公司涉及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对公司今年的扩大生产带来了较大影响,请求法院进行调处。听了该公司负责人的诉求后,办案法官立即联系该公司所在村网格员和江口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事发地,对租赁土地的地块范围、使用现状等情况进行勘查了解,随即组织开展调解,听取各方意见。某牧业公司提出让农户归还租赁的土地,并出具了2016年3月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书》和领款清单、收据等。农户对此提出异议,表示仅收到2022年11月之前的租金,之后未收到租金,故认为双方自2022年11月之后不存在土地租赁关系,所以要单方面收回出租的土地。因双方争议较大,为妥善化解纠纷,法官耐心向农户和企业负责人讲解《民法典》中关于土地租赁合同方面的法律知识,告知各方应按《土地流转协议书》中约定的期限、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公安民警、网格员分别从不同角度给两方做思想工作,同时本着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大局,引导农户应积极理解支持企业发展,达到互惠互利的合作效果。通过讲法说理,使双方逐渐认识到矛盾宜解不宜结的道理和互谅互让、共同发展的好处。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双方就正确处理双方分歧达成了一致意见,确保农户利益不受损失,公司发展经营顺利进行。通过本次调解,让农户、企业学到了法律知识,有效及时定纷止争,为企业发展减轻了阻力。
该起纠纷的高效调处,是宁陕法院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的具体工作举措,也是“133”工作法具体实践的一个缩影。今后,宁陕法院将继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全面促进诉服团队与综治中心、综治网格、乡贤组织的对接,形成联动机制,切实提高纠纷化解效率,推进诉源治理融合发展。
【“133”工作法】自2022年10月在江口法庭探索创立,即通过建强“一个”诉讼服务团队、对接“三大”平台(镇级综治中心、三级综治网格、乡贤调解组织)、实现“三大”效果(纠纷化解更加多元、司法服务更加便民、人民群众更加满意),旨在筑牢基层治理协同防线,汇聚基层治理最大合力,绘就基层治理“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