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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场镇安置点空房公开竞卖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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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23-12-04 | ||||||||||||||||||||||||||||||||||||||||||||||||||||||||||||||||||||||||||||||||||
留言内容: | 各社会团体、广大群众: 受宁陕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委托,由我镇对安置点空房进行处置,按照本次处置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房屋 位于宁陕县新场镇同新村安置点的15套房屋(详见后附表册)。 二、处置方式 采取公开竞卖的方式。 三、房屋定价 按照第三方评估结果,在报名时告知,本次竞卖的房屋不享受搬迁政策,购房户需全款购买。 四、购房流程 1.查看意向房屋情况,由竞买人联系安置点所在村(社区)查看房屋具体情况。 2.提交购房申请。由竞买人向村委会提出竞买申请(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申请中要详细写明购房人基本情况(姓名、身份号码等)、需要购买房屋所在安置点、房号、面积、对本公告内容全部知晓等。 3.签署竞买登记表、交纳定金以取得竞买权,定金按照每户30000元收取,如最终未竞买成功,将于竞买会议后15个工作日内将定金退还竞买人,如竞买成功,定金将计入房款。 4.竞买人必须准时参加镇上组织的公开竞争竞买会议(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可委托其他代理人参加竞买,事先出具书面证明其为代理人。 五、竞买方式 竞买人在公开出售过程中举起竞买号牌即表示接受此时出售资产的价位,在竞买过程中,竞买人也可按竞买阶梯跳叫价。竞买人必须对自己在任何价位的应价负责,一经组织人员认定为最高出 价人即不得反悔,并当场签定《成交确认书》;如竞价成功后不当场签定《成交确认书》并反悔,按其所应价格处以30%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后期工作 1.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成交款,退还未竟买人交纳定金。 2.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屋钥匙。 七、公告日期及咨询电话 1.本公告自2023年12月4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止,公告7天。 2.咨询电话:0915-6062200(新场镇党政办公室)
宁陕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4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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