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因2021年发布的《宁陕县招商引资活动接待管理办法》(宁规〔2022〕002-县财政局001)于2024年1月24日到期,为了支持招商引资活动开展,进一步规范我县招商引资活动接待管理,根据市招商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市级招商引资活动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招发〔2018〕12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二、重要意义
该办法是宁陕县招商引资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旨在夯实宁陕县招商引资工作基础,进一步明确项目引进全流程完善招商工作机制,不断扩大招商引资规模,规范招商管理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
强调该办法制定的指导思想、宁陕县招商引资活动应遵循的总体原则和本办法所称的招商引资的定义。
(二)国内招商引资活动接待标准
1.规定宁陕县招商引资接待国内经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日常伙食费、翻译费、招商宴请费、宣传品费等招商公务支出。
2.规定宁陕县招商引资接待国内各项经费标准。
(三)国(境)外招商引资活动接待标准
规定宁陕县招商引资接待国(境)外经费开支范围及标准。
(四)监督检查
对招商引资活动接待行为的合法性及规范性监督与检查,以确保办法得到正确的适用和遵守。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宁陕县招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15-6822687
原文件: https://www.ningshan.gov.cn/Content-2663384.html
宁陕县招商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