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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公务员奖励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公务员及时奖励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拟对宁陕县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奖励公示如下。
近年来,宁陕县消防救援大队先后处置火灾、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警情700余起,出动消防队伍700余次,圆满完成建国70周年、建党100周年、“中国一中亚峰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保工作,成功处置“3.12”京昆高速西安往汉中方向车辆火灾事故救援、“12.20”汤坪村七里沟厂房火灾事故救援、“9.3”平河梁油罐车侧翻事故救援、“3.5”跑马梁游客搜救、“3.9”广货街镇森林火灾扑救行动等急难险重救援任务。尤其是在“3.9”广货街森林火灾扑救行动中,县消防救援大队坚守一线七天,先后开设隔离带三条,扑打火点十余处,有效遏制火势的蔓延,展示宁陕消防竭诚为民的优良品质,为宁陕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收到《宁陕县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奖励实施方案》后,县委组织部分别征求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城关镇党委、广货街镇党委意见,均同意对宁陕县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近三年领导班子成员无违规违纪或不廉洁问题的反映。
干部群众如对以上公示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反映和举报。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1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
地 址:宁陕县广场路1号县委大院四楼县委组织部422室
邮 编:711600
受理电话:6826331、6826182、6822267(传真)
中共宁陕县委组织部
202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