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及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4 08:11 【打印本页】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县用人单位2023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书面审查和等级评价对象

2023年1月1日起所有在宁陕县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满一年且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在县市场监管、机构编制、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及中省驻宁各用人单位。

二、书面审查报送时间和地址

(一)报送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报送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迎宾大道32号创业就业服务中心5楼。

三、书面审查报送材料

据实填写《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表》(附件1),并携带以下材料(自制件或者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1.本单位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自查报告(含8.9.10项情况说明);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手续);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

4.职工花名册(附件2);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复印件(可以按照部门或职业工种分类,抽取总数不少于5份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职工人数少于5人的,抽取全部劳动合同);

6.2023年10月至12月职工工资发放表及全年度节假日加班费发放名册;

7.2023年10月至12月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申报表及缴纳凭证复印件;

8.2023年度本单位遵守国家带薪年休假制度、工作时间(含特殊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9.2023年度本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10.2023年度本单位遵守落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制度情况(新业态用工单位需提供说明);

11.2023年度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的用工协议、派遣人员名册及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如有使用派遣人员提供)。

四、相关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要据实报送2023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资料,不得瞒报、漏报和错报。4月30日前未报送书面年审资料的用人单位直接列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C级,并列为2024年度重点监察对象。

(二)审查评价结果结束后,宁陕县人社局将审查评价结果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不再对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及企业遵守劳动保障诚信情况单独进行评价。

联系电话:6821191


附件1: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表.docx

附件2:职工花名册.docx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