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实事项目公开承诺、晾晒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4-0463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03-14 09:27 | 成文日期: | 2024-03-11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24〕15号 | 公开目录: | 重大项目建设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树牢“项目为王”的鲜明导向,高效推进我县2024年重点项目、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按照县政府安排部署,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开承诺
(一)承诺对象:11个镇,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局、县经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水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县供销社、县飞地办、县工业园区、大蒿沟管委会、县发投集团、中国电信宁陕分公司、国网宁陕供电公司等2024年市县重点项目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详见附件1);县人代会审定的20个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承诺内容
按照项目建设年度完成事项或形象进度作出承诺,并将承诺内容(附件2)于3月15日前报县发改局。
(三)完成时限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于3月31日前分批次对各项目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承诺事项录制视频,并在县政府网站和宁陕融媒面向社会公开。第一批次承诺视频,3月15日前公开(县住建局、县文旅广电局、县交通局、城关镇、筒车湾镇)。
二、定期晾晒
(一)晾晒单位
县发改局负责,对照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倒排工期计划,根据项目调度情况,每季度选取6个项目责任单位(其中进展情况好的项目4个,进展情况差的项目2个)进行晾晒。
(二)晾晒时间
2024年一季度晾晒从四月份第一个周开始。
(三)晾晒形式
县发改局牵头,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拍摄项目建设现场视频,在县政府网站和宁陕融媒公开晾晒,并由项目进展好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介绍项目建设进展和经验做法,项目进展差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表态承诺。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