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关于2024年4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作者: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来源: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13 09: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旬河产业园乡村振兴标准化厂房河堤修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422日-202442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话(传真):0915-6823373

通讯地址:宁陕县迎宾大道40号       邮编:7116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宁陕县城长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

 

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康山水环创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为河湖整治工程,治理长安河,河道约3.6km,共设有7座固床坝,分为一期(4#、5#、6#坝)、二期(1#、2#、3#、7#坝)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固床坝、道路铺装、道路两侧步行道至固床坝连接楼梯。项目总资:1948.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24%。

 

详见

附件

附件:1.宁陕县城长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