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宁陕县人民政府审批了龙王镇铁炉坝村等6个村(社区)的命名更名,我局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向社会进行公告,准予使用。
附件:地名更名命名公告一览表.docx
宁陕县民政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