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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国内差旅费管理,参照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安财行〔2014〕46号)以及《关于调整市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及明确报销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安财行〔2016〕27号),结合我县实际,对2019年6月1日印发《宁陕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宁财办字〔2019〕62号)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1日前以书面或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的方式反馈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15-6822329 电子邮箱:412288141@qq.com
宁陕县财政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