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文化

故乡记事

作者:杨子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20 14:53 【打印本页】

我是在父亲生日前一天回家的,父亲依旧与往常一样,就是头上的白发越生越多,那宽大的背已经陀了,儿时常常背我去小镇上买吃的,有时也背着我去亲戚那吃饭,可现在已背不动了,我知道父亲现在已经老了。

早饭后,父亲本来是要去地干活的,见我好久不回来,就在院里陪我晒晒太阳,聊聊家常。秋天的阳光从明镜的上空泻下,照的人很舒服,望着远方的山,秋色实在扎眼,一派的老林子,红绿相间,黄色点缀,红的经霜的枫叶,绿的是不老的马尾松,黄的不用说,是那些桦树枯萎的叶。山脚下座落着零散的瓦房,瓦房四周都是挂满红灯笼似的一排排柿子树。鸡在菜园子里寻着食物,狗倒是懒散的晒着太阳。

想想这秋色,这树,这草,发芽了,长叶了,也就绿了,到了秋天,叶子变黄了,干枯了,最后也全落了。这时,我想起了好久没见的儿时的玩伴,随便问了句,陈家狗娃子了。父亲说他在浙江打工时和一个大她十几岁结过婚的女人跑了,那边的男人还找到了家里,见家里没有人,去找村支书,支书说这事我们管不了,你去找派出所,到了派出所,说明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所长说,这事我们也管不了,你如果报案,说他拐卖妇女,我们就可以立案的,可是你要有证据呀,要不你就成了诬告了,那是要负法律的。一气之下,他去法院告状,说那狗娃子拐走了老婆,还偷了家里的一万块钱,法院的说;这事我们又管不了,你说狗娃子拐卖了你老婆,我们可以管,那你要知道卖给谁,在那里。现在他们在一起我们管不了的,到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是犯法的,人家俩个在一起打工,你说他们犯法吗,你家的一万块钱,你说是偷,也很难说的通,你们没有离婚,财产是共同的,她有权支配。你说狗娃子偷得,你也要证据。

那男的,找了村上,找了派出所,法院都得不到解决,又回来住在狗娃子家里,狗娃子的父亲都是老实人,年龄也大了。每天照样给他做着饭,当好客对待。他气的一连几日那都不去找了,后来觉得呆在这里也不少办法,就走了。过了几个月狗娃子带着那个女人回了一趟家,听父亲说;那个女人个子比狗娃子高的多,长得也俊俏,只是脾气坏,老抱怨狗娃子家里穷,房子是泥巴墙。不吃火塘吊罐煮的饭,说不卫生,弄得狗娃子去了几十里又坐车在县城卖电饭锅和煤气灶。老人也只好忍气吞声的,山里条件不好,没钱是娶不到媳妇的,所以就将就着。刚开始,村子的人常当闲话,说狗娃子找了个妈的,没出息勾引别人的媳妇,可后来时间长了,也就见怪不怪了,也没人在提起。

晚秋的风是柔中带钢的,吹在身子和脸上不觉得冷。对于老林子的树木来说,这风就是理发师手中锋利的剃头刀,一到晚秋,除了那些松树的叶子比钢丝还硬,晚秋的风拿他没办法,其他的都被统统剃光。山脚下的院里堆积了黄黄的厚厚的落叶,几间瓦房门窗紧闭。门前已有半人高的杂草,看上去已经好久没住人了。不知路儿他们过得怎样,有去哪里了。

我是在秦岭老林子帮别人种香菇时认识路儿的,我们在一起干活,粗活重活常常是他干,时间长了我们也自然成了朋友。那时他喜欢我们做活的村里一个叫春花的女孩,他常常让我帮他写信,递信的。后来他们有感情了,春花的家人不同意,春花对家人说,就是路儿讨米要饭我也就跟着他,如果讨来一碗饭,他吃多半我吃少半,我也愿意。我以后怎样,不要你们管。气得他父母哥哥拿他没办法。后来春花跟着路儿私奔了。他哥哥还找到路儿家里来的,只是路儿和春花没在。这里看似熟悉而现在又让我觉得陌生,记得那时我偶尔也来这玩,路儿他们一大家子,他爸妈好客,给我煮腊肉杀鸡吃。现在这里连一个人也没有,只是空空的院子,大门被一把生锈的铁锁锁住。周围除了一些叫不上名的鸟来偶尔来光顾之外,没有人的踪迹。

我去村里问了别人路儿一家的情况,他们说路儿去年在山西做传销,春花也跟别人跑了,他们的女儿是寄住在湖北路儿姐姐那,冬天冻的得了鼻炎,做手术他们两口子没拿一分钱。路儿的父亲是今年开春死的,没过多久他母亲也接着去了。两个老的去的时候路儿都没有回来,是村上和镇里的料理的丧事。

几年前,我去深圳打工,记得路儿他们还在厂里混的不错,厂不大就百十人,路儿做班长,春花做品检。两人一年下来也存了三万来块。我第一次去那么远的地方,他请了假,直接去深圳火车站接我,我刚到深圳没上班,也没地方住,他把它们的出租屋让给我住,他们住到厂里去了。每天给我买了菜的,让我当自己家想吃啥做啥就是。

去年路儿常打电话,说他在山西做装修,让我过去帮他照料,那时我的工作没辞掉,就没去,想想这人,变的太快,原本善良,本分的也会随环境而改变。看着满山落叶,我想起人生如草木,这一生要经过多少风霜雨雪呢,而我们的内心不会因外界而改变了。

第二天,我走在山间小路,坐在去城里的大巴上眼前浮现的是村子的一个个熟悉的面孔,也想起了一些伤感的,不可能发生而发生的事,还有离奇的事,我的心头一振,我在这里只有句祝愿,愿村子死去的人到天堂,生着的人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