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梅子镇安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余习东同志2022年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作者:宁陕县审计局 来源:宁陕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12-25 08:41 【打印本页】

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自2023年4月24日至6月9日,对梅子镇安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余习东同志2022年度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余习东同志自2015年3月以来,担任安坪村党支部书记暨村委会主任,负责主持村级全面工作,主抓村级财务管理、征地拆迁、社会管理、信访维稳工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原始凭证不完整。

上述问题,主要是财务人员对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所致,余习东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二)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不到位。

上述问题,主要是余习东同志作为安坪村主要负责人,对“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及时进行村级财务公开所致,余习东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三)办公经费支出超预算。

上述问题,主要是预算执行不严所致,余习东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建议:

(一)余习东同志应履行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确保各项经济业务发生的有效性、合法性、真实性,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到位。

(二)余习东同志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暨村主任,应主动加强自身学习,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主席令第十七号)的要求,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定期对村集体财务、重大事项进行公示公开,保障群众对集体经济活动的知情权。

(三)余习东同志作为村主要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三重一大”内控制度,有效落实宁陕县人民政府系统《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节约二十条规定(暂行)》,强化事前审批和约束纪律。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上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安坪村及余习东同志高度重视问题整改,积极采取措施,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宁陕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