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筒车湾镇桅杆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熊永安同志2022年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作者:宁陕县审计局 来源:宁陕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12-25 11:24 【打印本页】

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宁陕县审计局自2023年9月18日至10月30日,对筒车湾镇桅杆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熊永安同志2022年度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被审计领导个人基本情况

熊永安,男,汉族,1982年1月出生,现年42岁,籍贯:陕西宁陕,中共党员。2019年8月至今担任桅杆坝村党支部书记暨村主任,负责统筹全村工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原始凭证不完整。

2022年9月29日27#凭证,支桅杆坝涵洞及水沟修缮劳务费9500元。后附原始凭证无确定工程队的会议记录。

上述问题,主要是财务人员对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及所致,熊永安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二)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不到位。

1.2022年9月29日27#凭证,支付桅杆坝涵洞及水沟修缮劳务费9,500.00元,后附原始凭证无公示公开资料。

2.未对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及村资产、资源情况进行公示公开。

上述问题,主要是熊永安同志作为桅杆坝村各项村务的主要负责人,村务公开不及时所致,熊永安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三)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

内部往来科目超过两年以上长期挂账131,494.70元(2007年合疗款1,480.00元;胡廷艳27,000.00元;杨世平53,014.70元;李洪华50,000.00元),未进行及时清理。

上述问题,主要是财务人员对内部往来款项、历史遗留款项未及时清理所致,熊永安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建议:

(一)熊永安同志应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确保各项经济业务发生的有效性、合法性、真实性,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到位。

(二)熊永安同志应主动加强自身学习,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主席令第十七号)的要求,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定期对村集体财务、重大事项进行公示公开,保障群众对集体经济活动的知情权。

(三)熊永安同志应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及时将往来款项进行核销,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定期清理往来款项,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真实、有效。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上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桅杆坝村及熊永安同志高度重视问题整改,积极采取措施,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宁陕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