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宁陕县审计局自2023年6月1日起,对江口回族镇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李明星同志2022年度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李明星同志自2021年以来,担任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负责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集体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工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界定
(一)江口回族镇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预决算程序不合规。
1.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活动未实行计划管理,2022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未经过股东代表大会讨论,财务预决算时监事会未发挥其监督职能;
2.2022年底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未编制决算报告报江口镇政府审核备案,并未通过村务公开栏如实公布。
上述问题,主要是李明星同志未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所致,李明星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二)重大投资事项程序不到位。
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未在年初制定各项计划。
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2年初未按照自身发展需要制定:1.财务收支计划;2.固定资产购建计划;3.农业基本建设计划;4.集体资产经营与处置、资源开发利用、对外投资等计划;5.收益分配计划;6.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的其他财务计划。
上述问题,主要是财务人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管理人员制度意识淡薄所致,李明星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建议:
李明星同志作为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应认真履行主要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按照《宁陕县财政扶持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宁财办字〔2018〕127 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农水发〔2022〕8号)文件要求,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资金管理,并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上问题中共宁陕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李明星同志高度重视问题整改,积极采取措施,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宁陕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