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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的实施意见》《安康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抓好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县实际,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起草了《宁陕县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社会公众可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7日。意见必须实名反馈,具体途径为:(一)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379896303@qq.com;(二)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宁陕县城关镇迎宾大道40号);(三)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回复意见可通过公文平台发送至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附件:1.宁陕县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宁陕县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工作任务清单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