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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确保社会救助有效实施,提高政府救助的准确性和公信力。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第649号令)《陕西省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操作规程(试行)》(陕民办发〔2019〕36号)和《安康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安政办发〔2014〕4号),结合我县实际,拟对《宁陕县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反馈,请于4月15日前以电话、发送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915-6825070 联系人:阮麒铭
邮箱:49618021@qq.com
宁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