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宁陕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3月25日-2025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915-6823373
通讯地址:宁陕县迎宾大道40号 邮编:711699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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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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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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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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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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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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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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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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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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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江口回族镇镇江口街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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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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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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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及规模:宁陕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建设有门诊住院楼、公卫楼、中医馆,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等附属设施。共1栋3层,建筑面积1666m2。设置病床35张。扩建前床位设置19张,扩建后床位设置35张,共新增床位16张。
项目总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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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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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宁陕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