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双河沟水库(县城水源)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宁陕县双河沟水库(县城水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向社会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宁陕县双河沟水库(县城水源)工程;
建设单位: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
主要建设内容:宁陕县双河沟水库属Ⅳ等小(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等级为4级,次要建筑等级为5级,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放水建筑物和输水管道组成。设计年供水185.2万m³,调节库容138.3万m³,死库容3.0万m³,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52.2万m³。水库大坝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长度180m,最大坝高61.5m,坝顶宽度6.0m,坝顶高程1109.00m,防浪墙顶高程1109.70m,正常蓄水位1106.5m,设计洪水位1108.12m,校核洪水位1108.76m,死水位1067.00m。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总投资17850.59万元,环境保护投资722.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05%。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对于保障宁陕县工业及城镇生活的用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工程建设也将带来水生生物阻隔、水库下泄低温水、坝址下游河道减水、城镇退水、施工期环境影响等不利环境问题。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工程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工程实施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JFCWEtHifkxi2U87N9y5A?pwd=168f提取码:168f。公众也可以直接在建设单位处获取环评报告纸质版文件。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915-6826963
通讯地址: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 工 联系电话:0915-3801006
通讯地址:安康高新区学府新天地5幢2层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5_1Nt4Fn3reR5UOx052Q,提取码d84h。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可以寄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
收件地址: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915-6826963 电子邮箱:253687436@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