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双河沟水库(县城水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03 11:37

宁陕县双河沟水库(县城水源)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宁陕县双河沟水库(县城水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向社会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宁陕县双河沟水库(县城水源)工程;

建设单位: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

主要建设内容:宁陕县双河沟水库属等小(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等级为4级,次要建筑等级为5级,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放水建筑物和输水管道组成。设计年供水185.2,调节库容138.3,死库容3.0,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52.2。水库大坝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长度180m,最大坝高61.5m,坝顶宽度6.0m,坝顶高程1109.00m,防浪墙顶高程1109.70m,正常蓄水位1106.5m,设计洪水位1108.12m,校核洪水位1108.76m,死水位1067.00m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总投资17850.59万元,环境保护投资722.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05%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对于保障宁陕县工业及城镇生活的用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工程建设也将带来水生生物阻隔、水库下泄低温水、坝址下游河道减水、城镇退水、施工期环境影响等不利环境问题。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工程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工程实施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JFCWEtHifkxi2U87N9y5A?pwd=168f提取码:168f公众也可以直接在建设单位处获取环评报告纸质版文件。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915-6826963

通讯地址: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    联系电话:0915-3801006

通讯地址:安康高新区学府新天地52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5_1Nt4Fn3reR5UOx052Q提取码d84h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可以寄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

收件地址: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915-6826963   电子邮箱:253687436@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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