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抓好科技特派工作,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任正、副组长的县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县委办、组织部、政府办、人劳社保局、财政局、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农发办、农行、信用联社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科技特派员在县直部门及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派,选派15至20名人员。以项目为单位实行双项选择报批的办法,科技人员可根据项目需要,一人或多人组合,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科特办按照技术专长、责任心强的标准确定选派对象,各乡镇和业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求,申请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到企业包挂项目。县科特办与科技特派员签定《目标任务责任书》,对正式确定的特派员颁发《科技特派员证书》,县科特办制作规范的合同文本。通过签订责任合同的形式,直接为农户或企业开展有偿服务,实行利益同享、风险共担。
科技特派员今年重点围绕金川、城关板栗综合科管示范基地、城关双孢菇栽培示范基地、汤坪青龙棚菇栽培示范基地、汤坪袋料黑木耳良种高产栽培实验示范基地、汤坪绞股蓝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旬阳坝猪苓半野生栽培示范基地等10大基地建设选派,通过过硬的技术支撑,使该县的绿色食品、山地药材和种养业健康发展,全县干群的科技意识进一步增强,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加快,科技在农村的普及率和对农业的贡献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有较大的增长。选派科技特派员主要抓好抓好山地药材、绿色食品建设、抓好畜禽养殖大户和良种的引进及牲畜防疫服务。
科技特派员必须每月有10天以上的时间驻村驻点,全年必须有120天以上的时间驻村驻点。
为了鼓励科技特派员投身于经济建设主战场,抓好科技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动农村科技进步,科技特派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一是待遇不变。下派期间,一切待遇不变,编制在下派期间保留,原单位不得进人顶编,不影响正常的调资和职称评定等。二是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5万元,支持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三是设立特派员创业基金,鼓励和支持特派员领办涉农企业、开发特色产品,创立科技服务实体,引进推广回收优良品种等,由县财政局协调金融部门,为特派员创业发放小额贷款,县财政根据创业周期进行贴息。四是单独考核。年度考核由县委组织、人事部门和县科特办共同组织实施,科级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考核,其他人员由县科特办提出考核意见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定考核优秀比例,按特派员实际人数的15%单独划出,表现特别突出的可直接定为优秀。五是表彰奖励。工作成绩突出者,由县委、县政府颁发荣誉证书,进行表彰奖励,择优提拔重用。